【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的通告
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关于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既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又能高效优质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特发出以下通告: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疫期间,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线上办事服务,线下窗口暂停面对面服务。对于非紧急的服务事项,建议您延期办理,紧急服务事项尽可能通过线上办理。特殊情况需要到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的,请提前预约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等),请选择通过12348海南法网(海南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APP(12348海南法网)、微信公众号(海南掌上12348)等方式预约、申办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向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材料请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78号美丽沙花园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邮编:570208,联系电话:0898-66230607。群众通过以上方式申请的,都将通过统一平台流转办理,得到同当面办理一样的效果。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确需到场办理事项的,请事先与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预约(电话0898-66230607),并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登记身份信息等防疫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防疫情、同护健康。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0年2月9日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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