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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动员防控疫情致广大市民的告知书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动员防控疫情致广大市民的告知书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要求、省委省政府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为了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全民动员,齐心协力,积极参与,群防群控,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特告知如下:

  一、1月8日以来,自湖北武汉来沧和赴湖北武汉返沧人员,已经登记在册的要严格执行隔离规定,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主动向居住社区、村委会报告。在家里要最大限度的减少与家人的接触,有条件的要与家人分开居住、分开就餐。一旦出现发热症状,要自行佩戴口罩并立即拨打120,到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没有主动登记的,要主动到居住社区、村委会进行登记备案,并按上述要求居家隔离观察。   二、1月8日以来,与自湖北武汉来沧和赴湖北武汉返沧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居住社区、村委会登记备案,自行居家隔离观察,最大限度的减少外出,坚决杜绝聚餐和到公共场所活动。一旦有发热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1月8日以来,与第二项所述人员有过接触的,要加强自我防护,少出门,不串门,不聚会,尽量在家中观察。如出现发热症状,请自行佩戴口罩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四、对于老人、儿童、孕妇、有基础疾病的等敏感人群要加强保护,最好不出门,尽量减少与外人接触。有基础疾病的要加强自身保健,按时服药,保持良好心态和情绪,提高防病抗病能力。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广大居民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遵法守法,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防控措施,大家互相提醒,主动上报相关信息。如果您了解有关湖北武汉来沧返沧人员、车辆信息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疫情防控热线电话(在《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市市民公开信》中已经公布)。   六、全市广大市民要本着“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主人翁精神,主动学习疾病防治科普知识,注意室内通风,合理饮食,讲究卫生,提倡“口罩文明”,积极参与、带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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