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14年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14年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农机发〔2014〕32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推广)站:
  现将《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2014年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
2014年5月23日

  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2014年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农作物适时收获,维护跨区机收市场秩序,及时、正确、有效地处理有关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整合农机系统的管理、技术力量、信息平台远程服务等各种资源,建立统一领导、处置高效的指挥体系,建立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保障体系及信息共享、反应快捷的防范体系,应对和处置农机跨区作业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农机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9号《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2、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07〕13号)文件。
  (三)适用范围
  1、开展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在转移过程中,重大拦机、截机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阻断交通事件;
  2、在跨区作业过程中因纠纷引起的影响正常社会秩序混乱的聚集事件;
  3、因气候变化、疫情等特殊因素引起的作业机具紧缺、不能及时收获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全市农机跨区机收作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成立西安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白亚洲
  副组长: 侯选才 李志汉 王耀凤
  成 员: 周小辉 周至县农机管理推广站站长
  李春明 户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田文革 长安区农机管理站站长
  畅军民 临潼区农机管理站站长
  段 勃 蓝田县农机管理推广站站长
  赵延临 阎良区农机管理站站长
  刘鹏礼 高陵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孙俊鹏 灞桥区农机管理站站长
  郭 杰 未央区农技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科,主任李志汉,副主任吴爱茹。应急报案电话:85254177。各区县农机管理站要设立相应的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辖区内具体事务。   三、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挥区县级领导小组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迅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件的处置。
  (二)市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相关资料、及时处理有关文件的传送、对外信息的发布等工作。   四、处置程序
  (一)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1、通讯联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应急处理预警电话,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赶赴现场。
  2、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立即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重大问题同时报告当地政府。
  市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别通报相关部门,重大问题同时报告市政府。
  3、信息报送内容
  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类型;
  ②事件发生原因;
  ③事件应急处理将要采取的措施;
  ④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
  ⑤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应急响应
  1、开展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在转移过程中,重大拦机、截机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阻断交通事件
  在事件发生地由农机管理部门配合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对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① 对拦机、截机当事人采取说服教育,使其主动放行被扣联合收割机;对不听劝告者,争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解救被拦截的联合收割机。
  ② 因拦机、截机影响交通阻塞,农机部门争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协助,及时疏导,保证交通畅通。
  ③ 根据情况护送跨区作业队安全出境。
  2、在跨区作业过程中因纠纷引起的影响正常社会秩序混乱的聚集事件
  农机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因价格、作业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协调解决,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
  3、因气候变化、疫情等特殊因素引起的作业机具紧缺、不能及时收获的事件
  农机部门应积极组织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西安市全市范围内出现作业机具紧缺、不能及时收获的属一级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预案;西安市范围内个别区县出现作业机具紧缺、不能及时收获事件,属二级突发事件,启动Ⅱ级应急预案;
  Ⅰ级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Ⅰ级应急预案,通过西安农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农机跨区作业远程服务系统及远程教育培训系统立即向关中地区相邻地市应急作业队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机手发布救援信息,同时请求相邻地市农机管理部门出面组织协调机具,支援西安市机收工作,并积极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作,做好联合收割机跨区集中转移工作,引导外地机具作业流动,确保跨区机收正常进行。
  Ⅱ级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利用西安农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农机跨区作业远程服务系统及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公开向社会和机手,特别是辖区内应急作业队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布机具需求信息,同时组织相邻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调动辖区内应急作业队或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支援机收紧张地区,抢时收获,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三)善后调查
  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成立调查小组,查清事件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认定相关责任,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县级应急处理办公室须在三日内写出详细报告,报告上一级农机管理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依托西安市农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机跨区作业远程服务系统及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建立市县互通、部门互联、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网络系统。
  (二)调配保障
  1、市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三夏”前对辖区内的机具拥有量、可机收面积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总结往年外出作业和引进机具数量和本年度新增机具数量,科学控制外出作业机具数量,确保正常情况下机收作业能正常有序进行,任务按时完成。
  2、各区县要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或农机大户中抽调部分机具,组建各区县跨区作业应急作业队,并将各应急作业队成员名单等资料报送市农机管理部门备案。各应急作业队专门负责本辖区内应急作业,必要时接受市农机总站跨区机收应急办公室全市范围内紧急调配作业。
  3、市农机站跨区机收应急办公室负责关中地区相邻地市应急作业队联系方式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储存在西安农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器上,以便突发事件发生时启用。
  (三)技术状态保障。
  跨区作业前全市组织农机部门对参加作业的机具进行全面检修,检验合格的机具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确保作业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三夏”农业生产。
  (四)协调保障
  农机跨区作业应急预案启动后,农机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协同处理。   六、其它
  (一)本预案是市农机监理与推广总站对农机跨区作业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意见,各区县农机管理站应依据本预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二)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对事件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本预案与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相应处置办法有抵触时,以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办法为准。
  (四)在农机跨区作业中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按《西安市重、特大农机事故紧急处理预案》执行。
  (五)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