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沈国资发〔2021〕64号
- 公布日期:2021.09.07
- 施行日期:2021.09.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沈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国资发〔2021〕64号)
委属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8.05”省、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精神,深化市国资委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密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我委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国资委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国资委
2021年9月7日
2021年9月7日
附件:
市国资委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沈阳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贯彻落实8月5日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多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形势持续稳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致灾特点和当前火灾规律,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全面落实,以严谨的工作标准、管理手段,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清剿隐患,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我委坚决实现:一是火灾零事故发生;二是隐患排查清仓见底,隐患整治达到100%(暂时不具备整治条件要落实应急预案)。 排查整治部位和重点环节
重点整治部位(领域):老旧厂房、自建房、仓储物流场所等变更建筑使用性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出租厂房、饭店、洗浴中心、KTV、涉疫场所、物业园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
1.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保存完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安全疏散:抽查日常检查巡查记录,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抽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是否及时维修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电动自行车管理: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是否独立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是否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4.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人值班及持证上岗制度;现场模拟火警,值班员是否掌握“119”报警要求,能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抽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核实值班记录填写的准确性、及时性,核实单位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5.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具备从业条件,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是否指派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6.防火巡查:是否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高层公共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是否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是否进行白天和夜间防火巡查。
7.防火分隔:抽查防火分隔是否满足要求;抽查测试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是否完整,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8.用火用电:查看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电气线路是否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是否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使用明火。 时间和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6日)各单位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6日至9月17日)各单位要按照这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每月组织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短板以及突出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组织所监管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各单位成立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7日至9月27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抽查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问题和隐患整改措施,9月27日前,各单位将主要问题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书面总结于9月27日前报委维护稳定工作处。 相关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研究、落实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国庆节前安全生大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开展情况明查暗访,并进行即时通报。
(二) 强化检查,压实责任。各单位组织立体化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一线员工和网格员职能,做到精准全面、严肃实施。要对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建立台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排查与整改同轨运行,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采取临时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关闭停产,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不能整改要坚决依法关停。对整改不利造成严重后果,坚决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原则,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单位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基础管理,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没有安全死角和空白点,建立完善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