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商务局等关于做好住宿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公安局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锡卫疾控〔2020〕6号
- 公布日期:2020.01.22
- 施行日期:2020.01.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商务局、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住宿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锡卫疾控〔2020〕6号)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市疾控中心:
近期,湖北武汉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卫健委已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目前我市尚未发现相关病例,为防止输入性病例,坚决遏制疫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全市住宿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住宿行业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资料、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广告屏等载体,指导和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加强从业人员和住宿客人疫情防控知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控意识和防范能力,指导客人做好自我防护。 关注掌握武汉来锡客人动态。各地公安、商务、文广旅游部门要督促行业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住宿业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住宿客人实名登记制度,重点关注武汉籍客人以及武汉方向来锡客人情况,掌握相关信息动态,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要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住宿客人,特别是武汉来锡客人体温测量等筛查防控工作。对武汉客人已预订客房订单提出退订的,经营单位要妥善处理,全额退款,免费给予保障。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负有应急职能的部门要根据公共卫生疫情应急处置的相关要求,指导辖区内的住宿业经营单位,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一旦发现来自武汉的客人有发热症状,要第一时间引导协助客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专用车辆就近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同时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做好后续应急处置工作。对其他有发热症状的客人咨询求助也要主动服务,积极引导协助客人到就近医院检查诊断。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锡市公安局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无锡市公安局
无锡市商务局
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