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冻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11.23
- 施行日期:2020.11.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冻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玉林海关:
现将《玉林市开展冻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玉林市开展冻库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自治区打私办转发全国打私办关于加强冻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打私综治办发〔2020〕22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冻水产品“涉疫”,结合玉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从现在至2020年12月底深入开展玉林市冻库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现有冻库尤其是私建冻库进行摸排清查,依法查处为走私活动提供存放保管及其他便利的冻库,有效规范冻库管理。 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打私办。承担属地冻库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现有冻库尤其是私建冻库进行排查,摸清冻库分布、仓储底数,牵头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冻库证照是否齐全,查验存储进口冻品的产地证书、检验检疫手续、贸易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是否齐全且真实有效。查验单货是否相符、冻库经营主体是否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是否保存有无合法来源的、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冻品。
(三)市商务局。承担玉林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开展整治行动,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打私办、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开展整治工作,对各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四)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冻库经营管理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玉林海关。负责加强与贵港海关缉私分局沟通联系,配合本地执法部门开展冻库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对玉林辖区走私冻品的线索经营、案件侦办力度,提升打击质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工作安排
(一)摸排清查与整治阶段(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各县(市、区)要迅速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在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的同时对存在违规运营的冻库进行整治查处,公安机关要深挖违法经营行为背后的利益链,彻底斩断非法经营的利益链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下旬)。各县(市、区)打私办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已查处整改的冻库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整治成效。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整治行动总结工作,要突出开展行动取得的成效,分析热点难点问题,客观评价开展整治行动的社会效果。于12月7日、12月25日各报送一次整治工作情况,并附上《开展冻库清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联系单位:市打私办,联系电话:2908859,传真:2908850,电子邮箱:swzfzd@126.com。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打私办要承担本辖区冻库清理整治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清查与整治有机结合。各县(市、区)打私办、市直各相关部门将摸排与整治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各县(市、区)打私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告知公众非法存储走私冻品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时报道整治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开展冻库清查整治情况表
附件:
开展冻库清查整治情况表
单位: 时间:
清查冻库出动(人次) | 清查冻库数量(个) | 冻库仓储底数(吨) | 查获涉嫌存储来源不明冻品案件(起) | 查获来源不明冻品(吨) | 样品核酸检测情况 | 处罚/整治冻库(个) |
填报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