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报告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报告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动物饲养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杭州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报告办法》(简称《办法》),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动物饲养场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和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以及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 杭州市农业局主管全市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工作。
各区、县(市)兽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管理工作。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于每年1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动物诊疗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 报告可采用信函、传真、现场提交等方式,报告时应当提交填写完整的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报告表内容应确保真实、有效。 动物饲养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格式由杭州市农业局统一规定(见附表)。 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对提交的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登记存档,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防疫情况存在问题的,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杭州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附表:1、杭州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2、杭州市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3、杭州市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4、杭州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情况年度报告表
附表1:
杭州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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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杭州市 区(县、市) 镇(街道) 村(社区)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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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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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责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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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码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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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栏量 |
| 上年度出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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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选址
| 场址:□未变动 □已变动 周围环境: □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有新增场所。 新增场所类型以及新增场所与本场的距离 。 □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无新增场所。 注:新增场所是指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 | |||
内部 布局 | 原有布局是否发生变动: □未变动 □已变动 现有布局情况: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出入口消毒池。消毒池长 米、宽 米、深 米。 □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设。 □各养殖栋舍间距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禽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设置隔离设施。 □禽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内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禽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内孵化间的流程单向。 □种畜场单独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区域。 | |||
设施 设备 | 设施设备是否发生变动:□未变动 □新增 □减少 现有设施设备情况: □场区出入口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清洗消毒的材料。 □兽医室(有疫苗冷冻或冷藏、消毒、诊疗等防疫设备 )。 □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正常使用、运转情况 。 | |||
人员 情况 | □配备兽医专业人员,执业兽医 人、乡村兽医 人、动物疫病防治员 、协检员 。 □直接接触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体检情况(是否有人畜共患病): 。 □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培训,次数 ,受训人数 。 | |||
养殖 档案 | 本场已建立的档案记录包括:□生产记录 □免疫记录 □免疫抗体监测记录 □消毒记录 □发病、诊疗记录 □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记录 □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 □引进动物情况记录 □动物出售情况记录 □其他: 各类档案登记情况:□及时完整 □部分登记 □从未登记 记录保存时间: 年。 | |||
防疫 制度 | 制度文本制订: □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种畜场动物疫病净化□其他 。 制度执行情况: 1、 清洁卫生制度执行情况: 。 2、 消毒制度执行情况:使用主要消毒药名称: ,上年度共使用消毒药 公斤。 3、 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上年度共执行隔离措施 次,隔离动物 头(只、羽)。 4、 免疫制度执行情况:□自行免疫 □防疫员上门免疫 上年度强制免疫疫苗使用:口 □蹄疫疫苗,使用数量 ;□猪瘟疫苗,使用数量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使用数量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使用数量 。 5、 日常巡查制度执行情况: 。 6、免疫抗体检测情况:上年度共开展免疫抗体监测: 次, 头;检测病种:□口蹄疫,抗体检测合格率 %;□猪瘟,抗体检测合格率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 %;□高致病性禽流感,抗体检测合格率 %;□新城疫,抗体检测合格率 %。 7、无害化处理制度执行情况: 无害化处理方式: , 上年度共处理病害动物尸体 头(只/羽)。 8、动物发病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 9、检疫申报制度执行情况:上年度调入动物数量 头(只、羽),上年度申报产地检疫动物 头(只/羽),检疫 头(只、羽)。 10、动物疫病追溯制度执行情况:上年度动物免疫数 头(只/羽),耳标佩戴数 头(只/羽),追溯信息上传数 条。 | |||
报告 承诺 | 本单位承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 报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方框内打上“√”或在空格内填上文字说明或数据。本表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
附表2:
杭州市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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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年屠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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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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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 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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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屠宰证 代码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码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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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选址 | 场址:□未变动 □已变动 周围环境: □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有新增场所。 新增场所类型以及新增场所与本场的距离 。 □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无新增场所。 注:新增场所是指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种畜禽场、动物隔所、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 | |||
内部 布局 | 原有布局是否发生变动: □未变动 □已变动 现有布局情况: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出入口消毒池。消毒池长 米、宽 米、深 米。 □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入场动物卸载区有固定的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施。 □动物入场口与动物产品出场口分别设置。 □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独立检疫室_____平方米;□独立办公室_____平方米;□独立休息室_____平方米。 □待宰圈_____平方米;□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_____平方米;□屠宰间____ _平方米;□急宰间____平方米;□封闭式熏蒸消毒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 平方米。 | |||
设施 设备 | 设施设备是否发生变动:□未变动 □新增 □减少 现有设施设备情况: □动物装卸台照明设备;□屠宰间照明设备。 □生产区采光设备。 □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 □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名称及数量 □隔离设施、设备。 □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正常使用、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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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情况 | □配备动物防疫责任人。 □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员每年定期健康体检,体检情况 (是否发现有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培训,次数 ,受训人数 。 | |||
档案 管理 | 建立的档案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 □检疫申报记录 □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违禁药物自检 □清洗消毒记录 □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其他 。 档案登记情况:□及时完整 □部分登记 □从未登记 档案记录保存时间: 年。 | |||
防疫 制度 | 制度文本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制度□清洗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培训制度□其他 。 制度执行 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执行: 。 消毒制度执行情况:使用消毒药名称: ,上年度共使用消毒药 公斤。 隔离急宰制度执行情况:上年度实施隔离措施 次,隔离动物 头(只、羽);急宰动物 次, 急宰动物 头(只、羽)。 屠宰检疫申报制度执行:上年度共申报检疫 头(只、羽),检疫动物 头(只、羽),检出不合格动物 头(只、羽)。 无害化处理制度执行:无害化处理方式: ;上年度处理病害动物尸体 头(只/羽),病害动物内脏 公斤。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执行:上年度发生动物疫病 起,报告 起,扑杀动物 头(只、羽)。 | |||
报告 承诺 |
本单位承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 报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方框内打上“√”或在空格内填上文字说明或数据。本表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
附表3:
杭州市专门经营动物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情况年度报告表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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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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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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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专管员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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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动物种类 |
| 摊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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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交易量 |
| 年交易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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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 选址 | 场址:□未变动 □已变动 周围环境: □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有新增场所。 新增场所类型以及新增场所与本场的距离 。 □距本场3000米范围内无新增场所。 注:新增场所是指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种畜禽场、动物隔所、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 | |||
内部 布局 | 原有布局是否发生变动: □未变动 □已变动 现有布局情况: □市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设置出入口消毒池。消毒池长 米、宽 米、深 米。 □场内设相对独立的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 □交易区内有相对独立的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 □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 | |||
设施 设备 | 设施设备是否发生变动:□未变动 □新增 □减少 现有设施设备情况: □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正常使用、运转情况 。 | |||
人员 情况 | □配备动物防疫专管员。 □直接接触人员每年定期健康体检,体检情况 (是否发现有人畜共患病)。 □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培训,次数 ,受训人数 。 | |||
档案 管理 | 建立的档案记录:□动物出入场查验登记记录□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清洗消毒记录 □无害化处理情况记录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休市记录 □免疫抗体监测记录□违禁药物抽检记录 □其他 。 档案登记情况:□及时完整 □部分登记 □从未登记。档案记录保存时间: 年。 | |||
防疫 制度 | 制度文本:□定期休市□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出入市场查验登记□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培训□其他 。 制度执行:动物出入场查验登记制度执行 。 消毒制度执行情况: 使用消毒药名称: ,上年度共使用消毒药 公斤。 无害化处理制度执行情况: 无害化处理方式: ;上年度处理病害动物尸体 头(只/羽)。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上年度发生动物疫病 起,报告 起,扑疫动物 头(只、羽)。 动物分销凭证制度执行情况: 上年度开具分销信息凭证 份,数量共计 头(只、羽)。 | |||
报告 承诺 |
本单位承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 报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方框内打上“√”或在空格内填上文字说明或数据。本表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
附表4:
杭州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情况年度报告表
动物诊疗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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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机构从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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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活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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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固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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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许可证号 |
|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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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 人员 | 执业兽医配备是否变动□新增□减少□未变。(附新增执业兽医资格证及执业证复印件) 现有从业人员: □配备注册执业兽医,注册执业兽医师 名,注册助理执业兽医师 名。 □执业兽医执业活动年度报告。 □诊疗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体检情况(是否有人畜共患病): 。 □开展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培训,次数 ,受训人次 。 | |||
场所 选址 | 场址:□未变动 □已变动 周围环境: □距本场200米范围内有新增场所。 新增场所类型以及新增场所与本场的距离 。 □距本场200米范围内无新增场所。 注:新增场所是指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市场。 | |||
内部 布局 | 原有布局是否发生变动: □未变动 □已变动 现有布局情况: □独立出入口。 □兼营区域与动物诊疗区域独立设置。 □诊疗场所使用面积达标,面积 平方米。 □各功能区独立设置,□手术室□药房□化验室□输液室□患病动物隔离室□X光室。 | |||
器械 设备 | 设施设备是否发生变动:□未变动 □新增。新增 □减少。 现有设施设备情况: □诊疗器械设备□手术器械设备□清洗消毒器械设备□冷藏器械设备□化验设施设备□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正常使用、运转和放疗设备安装使用环保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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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管理 | 目前开展经营活动:□动物诊疗□动物美容□动物寄养□动物用品□动物销售□其他 疫情报告与控制情况: 。 场所及人员等卫生消毒措施实施情况: 消毒方式 方法和时间 。 主要消毒药名称及浓度 上年度消毒药使用量 。 废水污水处理方式 处理情况 。 医疗废物:□自行处理 □委托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其他 。 上年度处理医疗废物数量 。 病死动物及病理组织处理方式:□销毁处理 □深埋处理 □其他 。 上年度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病理组织数量 。 | |||
药物 管理 | 兽药采购、登记、保管、使用情况: 。 兽用麻醉品等精神类药物采购、保管、使用情况: □采购前经过审批,统一到 采购,上年度采购品种和数量 ,有否发生偷盗、流失等情况 。 □确定专人保管。 □设置专柜保管。 □建立采购、保管、使用登记专册。 假劣、过期、霉变等兽药清查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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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 公示 | □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 □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诊疗服务、卫生消毒等管理制度。 □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 |||
档案 管理 | 诊疗档案记录:□病历□处方笺□门诊登记表□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处理记录□病死动物及病理组织处理记录□手术(麻醉)告知书,本年度发出 (份)□病危通知书,本年度发出 (份)。 档案登记情况:□完整规范 □不全或不规范 □从未登记。 存档情况: ,保存时间 年。 | |||
经营 管理 | 本年度接诊量 。 本年度被群众投诉 起,被执法机关查处 起。 本年度诊疗纠纷数量 起,自行处理 起,经调解处理 起 , 未处理 起。 | |||
报告 承诺 |
本单位承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 报告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方框内打上“√”或在空格内填上文字说明或数据。本表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