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启“北京消费季”相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启“北京消费季”相关工作的通知
(京文物〔2020〕1054号)


各区文旅局、北京地区各博物馆:
  北京市政府已于7月中正式“全面重启北京消费季”,今年的消费季将持续到年底。为落实市政府“全面重启北京消费季”的部署,积极支持和做好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启“北京消费季”的重要意义,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文物文化赋彩经济生活为主旨,发挥博物馆资源特点,在举办展览、社教活动、延时开放、传统节日、创新传播、文创产品等方面组织系列活动,让观众在参观游览、倾听讲解、亲子体验中,共享博物馆文化资源。   二、各博物馆要认识到举办展览、开展文化活动、开发文创产品是博物馆最具特色的服务内容。各馆应结合本馆实际,积极推出新展览、组织策划活动、推广文创产品,彰显文博特色,助力北京消费季。消费季期间,各馆应力争做到展览、活动的多样化和常态化,在七夕、国庆、中秋、重阳等节日应有契合节日内涵的展览和文化活动,基本实现消费季期间,展览活动持续不断,节日期间文化活动集中形成小高潮。   三、北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已经调整为三级。各博物馆应积极考虑本单位整体情况,加快推进恢复开放。有条件的博物馆应积极创造条件在8-10月份,力争做到每周固定一天延时开放至晚8:00时或以上;在七夕、国庆、中秋、重阳等节日当天延长开放时间、开放夜场参观、开展文化夜场、安排晚场接待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文化演出等多形式、动态展示和传承古都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和京味文化,讲好首都文化的故事。   四、各馆开展活动时应具有联动、联手、联合的工作理念,多关注所在区县的消费季活动部署,主动参与到各区的消费季活动安排中,让博物馆功能的发挥与地区资源整合。各区文旅部门也应在策划本区域的文化活动和工作部署中,将博物馆活动纳入区域整体安排中,提升博物馆文化赋彩能力。   五、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各馆应注重提升博物馆创新传播能力,展览和活动安排应注重线上线下共同开展,尝试开展线上经济,提供线上教育、文创展示和直播销售等。
  各馆计划在消费季期间推出的展览和文化活动的相关信息请在每月1日前通过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或是邮箱bwgc@wwwj.beijing.gov.cn报送,我局汇总后将阶段性地集中组织媒体进行宣传和推介。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8月18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