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调整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铜仁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再勇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副主任:熊德威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刘清泉 铜仁军分区司令员
陈达新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曾海燕 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
顾明杰 地委委员、地委宣传部部长
童礼元 行署副专员
龙 林 行署副专员
麻绍敏 行署副专员
雷文蓉 行署副专员
徐立平 地区公安局局长
李树新 行署秘书长
成 员:汤行中 地委副秘书长、地区信访局局长
周弼英 行署副秘书长
张祖和 行署副秘书长
张浩然 行署副秘书长
吴天燕 行署副秘书长
杨启伟 行署副秘书长
鲁明亮 行署机关党委书记
席 林 地区国教办主任、行署应急办副主任
陈继忠 地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汤志平 地区监察局局长
王 瑰 地区财政局局长
刘泽木 地区发改局局长
张强胜 地区民政局局长
付 刚 地区安监局局长
安正直 地区农业局局长
杨同光 地区经贸局局长
张雪松 地区国土局局长
陈 华 地区气象局局长
熊光奎 地区交通局局长
戴 亮 地区教育局局长
秦大慧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何素廷 地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汪世平 地区水利局局长
张 智 地区林业局局长
双老海 地区建设局局长
李昆云 地区粮食局局长
姚源光 地区药监局局长
吴和国 地区质监局局长
杨 彪 地区物价局局长
李 林 地区人防办主任
肖锦江 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局铜仁分局局长
石成发 地区环保局副局长
叶 锋 地区外事办主任
赵克平 武警铜仁支队支队长
华 云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 进 省总工会铜仁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唐诗词 铜仁电信公司总经理
敖国建 铜仁移动公司总经理
谭水法 贵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总经理
吴锦东 铜仁火车站站长
邓宝华 玉屏火车站站长
地区应急委主要职责: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组成地区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突发事件应急专门指挥机构;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与相关毗邻市(州、地)人民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地区应急委设置行署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行署秘书长李树新兼任。主要职责:负责地区应急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统一接警,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地区应急委提出处置突发事件建议,执行地区应急委的决定;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告我区突发事件有关信息;负责全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协调提供应急物资保障;督促检查突发事件监测、监控、处置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地区应急委按照行署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成立以行署分管副专员任指挥长、地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的 24 个专门突发事件指挥部。
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民政局。
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水利局。
地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气象灾害预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防雷等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气象局。
地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国土资源局。
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林业局;
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地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交通局;
地区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建设局;
地区航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航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场集团铜仁分公司;
地区铁路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铁路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分设在铜仁火车站、玉屏火车站;
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经贸局;
地区重大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环保局;
地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无线电管理局铜仁分局;
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突发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卫生局;
地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畜牧水产局;
地区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地区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指挥部、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地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地区劫机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劫机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
地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外事办;
地区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粮食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粮食局;
地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负责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物价局。
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地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工作。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