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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湘交传电[2009]13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3月中旬以来,墨西哥和美国等国发生人感染A/H1N1猪流感疫情。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出现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已经成为全球高度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我省交通系统防控猪流感疫情工作,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应急明电[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高度认识抓好防控猪流感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交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的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质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的监测检查工作,凡发现咳嗽、头痛、发烧等疑似感染猪流感病毒症状人员,要立即通知卫生、质检等部门并采取临时隔离监控措施和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交通工具进行强制消毒,严防疫情传入。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准确掌握应急运力所属企业、核载吨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一旦发生疫情,要做好运力充足,能保障防疫物资和人员及时、快速的运达。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车船和汽车客运站(场)、轮船客运站的内部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同时,各地要加大对上述场所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干部职工和旅客宣讲防控知识。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猪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各单位每天下午16时前将当日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传真至省厅。传真0731-4428003。
  以上内容,请立即贯彻执行。
湖南省交通厅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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