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教体〔2020〕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20号),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将于5月20日至25日期间举行。为做好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逐步扩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范围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9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返校复学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0〕8号)等要求,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制订了《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考试期间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前健康筛查
  1.考前各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高职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和合作院校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含后勤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考生应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如实填写。考前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健康码,同时须按照主考院校要求,申报身体健康情况。   2.对来自重点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体温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论及时报告主考院校。上述考生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考前各考点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返校复学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0〕8号)做好工作人员中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如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与技能测试有关工作。
  二、考试疫情防控   4.各考点应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点。考前,考点应按照《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对技能测试场所和设施设备逐一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安排多场考试的,每场测试结束后,测试场所和设施设备均须逐一消毒。   5.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提交《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前述第2点所列对象的考生还需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6.考点安检人员应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在考点入口处,按规定流程,对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逐一进行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检测体温。
  三、应急处置措施   7.各考点应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配备足够的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不少于2间)。   8.考点应主动联系卫健部门和疾控机构、定点医院派出一个医务专家小组(不少于3人)在考试期间进驻考点,负责对发热等身体异常考生进行现场诊断,指导考点做好体温检测、专业消毒、送医就诊等规范应急处置工作。   9.考试当日,初检时发现考生发热(体温在37.3℃及以上)等身体异常症状时,应将该考生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医务专家小组进行询问,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测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须安排在隔离考场Ⅰ或安排在最后一场测试。   10.属于需核酸检测的考生,如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可允许进入考点,但须安排在隔离考场Ⅱ或安排在最后一场测试(与复检仍发热的考生分开安排)。   11.隔离考场原则上考生不超过5人,应尽可能拉大座位的前后左右间距,并保持通风良好。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考试结束后,对隔离考场和专用通道进行消毒;对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进行消毒处理、单独记录、封装。   12.候考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考试(其余考生继续考试),由机动监考人员带到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医务专家小组进行询问,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复检。体温正常者在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休息,待身体情况好转,并经医务专家小组综合研判评估后,可回考场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安排在隔离考场Ⅰ或安排在最后一场测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可以延补。   13.考试期间,如果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工作,迅速启用备用工作人员,并按照规定流程就医。   14.复检仍发热的考生、应提供而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的考生,在完成技能测试后,应及时送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规范处置。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考务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须在原地等候,待上述人员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规范处置。   15.考点凡遇突发(偶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并立即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稳妥处置。
  附件
  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报考类别:          考生号: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               □是 □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是 □否
  6.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湖北入闽。                       □是 □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
  8.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9.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是 □否
  10.本人“八闽健康码”是否为橙码。                      □是 □否
  11.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8的情况。                □是 □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家长签名:          填写日期: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