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各人才引进受理窗口,各单位,各申请人: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加速推进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方便群众以“非接触”方式办理更多人社业务,现决定自2020年3月6日起对我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事项实施“不见面审批”,具体如下:
3月6日及以后申报的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按材料清单提示要求扫描上传材料后,无须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特殊情形除外);3月6日以前已申报的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可选择撤回申报信息,重新申报后网上报到,也可选择按原业务要求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 非深圳户籍应届毕业生仍按原要求,在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时,同时办理报到手续。 对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及业务受理窗口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专人专窗服务,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6日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