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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新疆律师协会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各地、州、市律师协会,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根据人社部、司法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七部门《通知》),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新疆律师行业落实“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我区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并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以下称“实习人员”)。
  本次阶段性措施适用于七部门《通知》发布后申请实习登记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已经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区申请律师执业实习的,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新疆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二、实习登记
  拟申请实习人员,应向我区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并报所属律师协会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律师协会准予登记并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证的备注页注明“先实习、再考证”类。
  办理实习登记时,律师事务所除按《实习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不含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还应提交有拟申请实习人员签字的对本人符合申请实习条件及所有申请实习材料、填报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   三、集中培训和面试考核
  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新疆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培训,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律师协会应对实习人员重新考核;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实习人员应重新进行实习。
  实习人员考核合格后暂未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面试考核后的一个月内主动将实习证交律师事务所保管,律师事务所不得再指派其以实习人员身份从事辅助指导律师的律师业务办理工作,但仍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各地(州、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要求。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接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实习的相关工作。按照规定落实好实习人员的各项待遇保障,积极为实习人员考证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除本通知规定外,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疆律师协会相关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四)“先实习、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自七部门《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先实习、再考证”类实习承诺书
新疆律师协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先实习、再考证”类实习承诺书

  本人为______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未落实工作单位,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新疆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按照实习人员“先实习、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通知,特申请办理实习登记。
  实习期间,本人承诺遵守实习管理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按规定参加实习期满考核。
  本人承诺,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条件申请律师执业。如在实习考核合格结果有效期内不能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以上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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