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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南昌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2012年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南昌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2012年版)的通知
(洪卫应急字〔2012〕12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霍乱属甲类传染病,也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为及时发现霍乱疫情,规范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我局按照霍乱诊断标准(WS289-2008),对原《南昌市霍乱应急处理技术预案(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南昌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2012年版)》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南昌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技术预案
(2012年版)
  霍乱属甲类传染病,也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为及时发现霍乱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确保一旦发生霍乱疫情,能迅速查清,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迅速控制和扑灭。
  3.1 病例诊断依据
  霍乱病人诊断标准,参照国家霍乱诊断标准 WS289-2008执行。
  3.1.1 流行病学
  3.1.1.1 生活在霍乱流行区、或5天内到过霍乱流行区、或发病前5天内有饮用生水或进食海(水)产品或其他不洁食物和饮料等饮食史。
  3.1.1.2 与霍乱患者或带菌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共同暴露史。
  3.1.2 临床表现
  3.1.2.1 轻型病例
  无腹痛腹泻,可伴有呕吐,常无发热和里急后重表现。少数病例可出现低热(多见于儿童)、腹部隐痛或饱胀感,个别病例有阵发性绞痛。
  3.1.2.2 中、重型病例
  腹泻次数频繁或剧烈,粪便性状为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脱水或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等休克表现。
  3.1.2.3 中毒型病例
  为一较罕见类型(于性霍乱),在霍乱流行期出现无泻吐或泻吐较轻,无脱水或仅轻度脱水,但有严重中毒性循环衰竭。
  3.1.3 实验室检测
  3.1.3.1 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细菌培养分离到01群和(或)0139群霍乱弧菌。
  3.1.3.2 在腹泻病患者日常生活用品或家居环境中检出01群和(或)0139群霍乱弧菌。
  3.1.3.3 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霍乱毒素基因PCR检测阳性。
  3.1.3.4 粪便、呕吐物或肛拭子标本霍乱弧菌快速辅助检测试验阳性。   3.2 病例诊断原则
  依据患者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3.3 病例诊断
  3.3.1 带菌者
  无霍乱临床表现,但符合3.1.3.1者。
  3.3.2 疑似病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诊断
  3.3.2.1  具备3.1.1.2加3.1.2.1者;
  3.3.2.2  备3.1.2.1加3.1.3.3者;
  3.3.2.3  具备3.1.2.1加3.1.3.4者;
  3.3.2.4  具备3.1.2.3加3.1.3.3者;
  3.3.2.5  具备3.1.2.3加3.1.3.4者;
  3.3.2.6  具备3.1.2.2者。
  3.3.3 临床诊断病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即可诊断;
  3.3.3.1  具备3.1.2中的任一项并同时具备3.1.3.2者;
  3.3.3.2  在一起确认的霍暴发疫情中,暴露人群中具备3.1.2中的任一项者。
  3.3.4 确诊病例
  3.3.4.1 凡具备3.1.3.2中的任一项并同时具备3.1.3.1者;
  3.3.4.2 在疫源检索中,粪便培养检出O1群(或)O139群霍乱弧菌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   3.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3.4.1报告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内容进行报告。
  (1)相关信息报告
  发生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即应作为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
  (2)事件报告
  重大霍乱疫情(Ⅱ级):霍乱在一个市(地)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较大霍乱疫情(Ⅲ级):霍乱在一个县(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一般霍乱疫情(Ⅳ级):霍乱在一个县(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3.4.2 报告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同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控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后,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4.3 报告内容
  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整个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中信息还应形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4.1 应急响应
  根据《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标准和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4.2 加强领导与组织协调
  在发生霍乱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时,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趋势和控制暴发流行的需要,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当地应急委员会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调财政、宣传、工商、教育、农业、建设、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以及爱卫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落实疫情处理所必须的人员、防治经费和各种预防、治疗药物,确保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疫情的应急处理,人群健康教育、病人救治、饮用水卫生管理,并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加强疫情报告
  当发现霍乱暴发流行或在既往无疫情地区发现首例当地感染的确诊病例时,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疫情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疫情发生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如实填写《霍乱暴发疫情报告表》(附件1)、《霍乱病例登记表》(附件2)。   4.4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发生霍乱疫情,应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霍乱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方法主要有个案调查与暴发调查两种。
  4.4.1个案调查
  为了查明患者发病原因,对病人、疑似病人应调查了解其基本情况、发病情况,重点是发病前的饮食史、活动史、同类病人接触史、密切接触人员等。调查同时填写“霍乱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附件3)。
  4.4.2暴发疫情调查
  疫情发生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根据需要,可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调查单位应迅速成立现场调查组,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目的、调查组人员组成,确定成员的任务及职责。调查内容包括背景资料收集(如当地地理、气象、人口等资料的收集)、历史及监测相关资料调查、病例搜索和流行病学因素调查等。
  对于搜索和报告的霍乱病例(包括疑似、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病例)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的采集。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发病经过和就诊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居住地及家庭背景、个人暴露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
  根据调查结果,判断暴发类型(水源、食源或混合型暴发)。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情核查和对暴发疫情控制的技术指导,并将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同时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4.3 实验室采样与检测
  标本的采集应该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同时进行。
  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标本可以是粪便、呕吐物、肛拭子和血清等,其中应以粪便为主,由于要进行病原分离,因此尽可能在未使用抗生素之前采集。
  现场还应注意采集可疑水体水样、可疑食品及食品加工器具、病人生活物品和环境中的相关标本。
  样品检验单(附件4)应填写完整,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实验室收到标本后应立即进行检测。分离菌株登记内容必须与相对应的患者的临床资料和流行病学资料吻合。
  分离到的霍乱弧菌菌株、尤其是分离自首例和前几例病人的菌株,应送上一级疾病控制中心的实验室进行复核(首例病人还需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外环境和食品中分离的病原菌,必要时提供给具有菌株染色体脉冲场凝胶电泳分析(PFGE)的实验室,与来自病人的分离株作比较分析,确定相似性,以便从病原学角度获得感染来源证据。   4.5 防控措施
  疫情发生后,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结果核实诊断,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防止疫情续发、蔓延。
  4.5.1 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
  疫点、疫区的划定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如首例病人检出的属埃尔托型霍乱弧菌时,还应做噬菌体-生物分型,以便确定致病力与传染力。如为流行株,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并按下列规定处理。如为非流行株,可按一般腹泻病菌处理。
  4.5.1.1 疫点、疫区的划定
  (1)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一般指同门户出入的地方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2)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暴发疫情还应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4.5.1.2 疫点处理
  (1)坚持“早、小、严、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疫点内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
  (2)隔离治疗传染源。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立即送就近指定医院或治疗点治疗(主要采用WHO推荐的ORS补液法)。不允许长距离转送病人。若确需转送的病人,要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病人的交通工具要随时消毒处理。
  (3)疫点消毒。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要注意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吐泻物的消毒和处理。受污染的水源、家庭生活用水、物品、食具、衣物、病人吃剩的食物、地面、墙壁等都要分别视不同情况消毒处理。要仔细追查病人,对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近期可能污染过的地方和物品应进行消毒。按要求填写《疫点流调、采样、消毒登记表》(附件5)。
  (4)接触者管理。调查与传染源发病前5天内及病后有过饮食、生活上密切接触的人,了解健康状况,特别是每日大便的次数和性状,限制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必要时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排泄物进行消毒,特别要注意防止水源污染。按要求填写并报送《霍乱病例接触者调查登记》(附件6)。
  (5)验便及服药。疫点所有人员,自开始处理之日起每日验便1次,连续2次。
  密切接触者的预防服药。可根据各地药敏试验情况选择以下药物。
  (a)环丙沙星:250mg,一日2次。
  (b)氟哌酸:成人每日3次,每次400mg。
  (c)强力霉素:300mg,顿服,或第一天200mg,第二天100mg。
  (d)四环素:一天4次,1次0.5g,连服2天。
  (e)痢特灵:每日2次,1次0.2g,连服2天。
  儿童每日量按公斤体重计算:痢特灵每日5mg/kg~8mg/kg,不宜超过10mg/kg,分4次服用。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消毒,劝导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严禁使用新粪施肥,应积极杀蛆灭蝇,改善环境卫生。
  (7)疫点的解除。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所有人员验便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如无粪检条件,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时亦可解除。
  特殊情况下,如新菌型的出现,流行早期,港口、旅游地、对外开放点及人口稠密地区等,可实施疫点封锁并从严管理。
  4.5.1.3 疫区处理
  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及早处置,防止传播。
  主要工作如下。
  (1)开展卫生宣传教育(要点如下)。
  (a) 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特别是海产品和水产品。
  (b) 饭前便后洗手,碗筷要消毒,生熟炊具要分开,防蝇灭蝇。
  (c) 不随地大便,不乱倒垃圾污物,不污染水源。
  (d)发现吐泻病人及时报告。
  (e)不到疫区外集镇赶集,不到病家或病村串门,不举办婚丧酒宴和节日聚餐。
  (f)市场购买的熟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加热煮透。
  (g)加强饮用水消毒。
  (2)及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当地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腹泻病门诊和巡回医疗,对腹泻病人做好登记报告、采便送检和及时治疗,发现疑似病人时要隔离留验。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要认真做好查病报病;对疫区人群,要按流行病学指征进行检索,及时发现传染源,特别要及时发现首发病例同期内的所有腹泻病人并及时处理。
  (3)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江河水地区,应禁止在河内洗涤便桶、病人衣物、食具、食物及下河游泳;饮用塘水地区,提倡分塘用水,并采用密闭取水方法;饮用井水地区,水井要有栏、有台、有盖、有公用水桶,有专人负责饮用水消毒;饮用自来水地区,管网水和末梢水余氯含量要符合要求;有条件打井或建小型自来水的地区,要组织队伍突击完成。
  (4)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市贸易管理。如为食源性暴发疫情,卫生行政部门应将疫情概况及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由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必要时应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限期达到卫生要求,在未达到卫生要求前可暂停营业。与疫情控制有关的食品企业从业人员要接受带菌检查,发现阳性者要及时隔离治疗。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5)加强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粪便管理以不污染环境,并达到杀蛆灭蝇为原则。使用水粪的地区,粪池、粪缸要加盖。要拆迁污染饮用水源的厕所、粪缸,采取各种方法杀蛆灭蝇,消除苍蝇孳生地,改善环境卫生。
  (6)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疫情严重地区应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禁止大型集会,必要时暂停集市贸易。
  (7)限制一切大型聚餐活动。
  4.5.1.4 疫情解除后的观察
  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疫情,应继续做好以下工作: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管水、管食品、管粪便和消灭苍蝇)、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腹泻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的开展人群检索、水体定点采样观察等。
  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
  4.5.2 阳性水体的管理
  对检出流行株(产毒株)的阳性水体,应加强管理。大型水体一般不做消毒处理;小型水体可根据情况实施分段消毒或持续消毒处理,避免过度消毒情况的发生。污染水体旁应树立警示牌,告诫群众暂勿使用。在阳性水体周围检出病人和带菌者时,要引起警惕,防止水型暴发。与阳性水体有关的地区,要加强联防,对周围人群或重点人群进行监测;对水体周边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消毒和粪便管理,教育群众避免接触。
  在水体阳性期间,禁止在该水域从事捕捞等作业及生活用水。污染水体的水产品禁止上市交易。
  4.5.3 阳性食品的管理
  对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监管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如停止生产经营或加工销售等,并尽可能查清污染食品的来源、去向(见水(海)产品来源、去向登记表,附件7),以便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发生食源性传播、流行。
  如在加强监测和日常监测中发现阳性水(海)产品时,应按附件8确定的程序进行处置(见附件8)。
  4.5.4疫情监测
  监测对象与内容
  4.5.4.1霍乱流行期,全市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对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逢疑必报”。
  4.5.4.2全市各级疾控机构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助下,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对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消费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重点人群(特别是有腹泻症状者)开展监测;对所有收索到的霍乱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霍乱病原学检索;并根据疫情需要,开展对其他重点人群如渔船民、环卫工人、建筑工地工人的监测。
  4.5.4.3各级疾控机构根据所在地域的不同,对城镇有代表性的自然水体和农村有代表性的池塘水、井水、沟水等水源/水体开展应急监测。
  4.5.4.4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协助下,对可疑市售(含餐饮业出售)水(海)产品、无外包装的卤、熟食制品及其他可疑食品进行“逢疑必检”。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5.1 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和疫区在实施疫情应急处理措施后,所有人员验便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如无粪检条件,应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时),视为暴发流行已得到控制,可终止响应,转为常规防控与监测。   5.2 结案与报告
  疫情处置结束后,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疫情处置工作进行调查评估并完成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结案报告应于终止响应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附件1 霍乱暴发疫情报告表
  附件2 霍乱病例(包括带菌者)登记表
  附件3 霍乱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
  附件4 霍乱病例采样登记表
  附件5 疫点流调、采样、消毒登记
  附件6 霍乱病例接触者调查登记
  附件7 水(海)产品来源、去向登记表
  附件8 水(海)产品霍乱产毒阳性菌株处置流程(略)
  附件1
  霍乱暴发疫情报告表
              年霍乱暴发情况

暴发次数

起止时间

病原血清分型(群)

发病人数

发病率

累及县、区

死亡人数

 

 

 

 

 

 

 

 

 

 

 

 

 

 

 

 

 

 

 

 

 


  1、诊断依据:
  2、传染源追索情况:
  3、传播方式及因子:
  4、采取的主要措施:
  5、疫点调查小结: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2
  霍乱病例(包括带菌者)登记表

编号

姓名

年龄

职业

户口所在地

或单位

发病

地点

发病日期

是否

本地感染

临床症

状分型

转 归

病原血清分型(群)

本地

输入

痊愈

死亡

小川

稻叶

O139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日
  附件3
  霍乱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

  国标码                 病例编码   1.一般情况
  1.1姓名      ,若为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       
  1.2性别 ⑴男 ⑵女                            
  1.3年龄      (岁、月)
  1.4职业 ⑴幼托儿童 ⑵散居儿童 ⑶学生 ⑷教师 ⑸保育员及保姆⑹饮炊食品业 ⑺商业服务 ⑻医务人员 ⑼工人 ⑽民工⑾农民 ⑿牧民 ⒀渔(船)民 ⒁干部职员 ⒂离退人员⒃家务及待业 ⒄其他        (注明) ⒅不详
  1.5文化程度 ⑴学龄前儿童 ⑵文盲 ⑶小学 ⑷初中 ⑸高中⑹大学及以上⑺不详
  1.6现住址                    
  1.7户口地                    
  1.8工作(学习)单位               
  1.9联系人        联系电话(或手机)            2.发病情况
  2.1发病日期         时 
  2.2发病地点                   
  2.3首诊时间         时 
  2.4首诊单位                   
  2.5诊断医院                   
  2.6报告时间         时  
  2.7住院时间         时 
  2.8出院时间         时  
  2.9出院依据 ① 临床症状消失 ② 2次粪检阴性 ③ 自动出院 ④ 其他         3.临床资料
  3.1临床症状
  3.1.1 感染类型 ⑴病人 ⑵带菌者                    
  3.1.2腹泻 ⑴有 ⑵无                          
  3.1.3每天最多腹泻次数   
  3.1.4粪便性状 ⑴水样 ⑵米泔样 ⑶洗肉水样 ⑷大块粘膜          
  3.1.5方式   ⑴里急后重 ⑵通畅 ⑶失禁 ⑷ 绞痛            
  3.1.6呕吐 ⑴有 ⑵无                          
  3.1.7呕吐方式 ⑴喷射状 ⑵先泻后吐 ⑶先吐后泻 ⑷ 其他         
  3.1.8发热 ⑴有 ⑵无 最高体温    ℃                
  3.1.9腓肠肌疼痛 ⑴有 ⑵无                       
  3.1.10失水情况 ⑴重度 ⑵中度 ⑶轻度                 
  3.1.11临床类型 ⑴重  ⑵中  ⑶轻                  
  3.2诊断依据
  3.2.1感染者发现方式 ⑴疫源检索 ⑵腹泻病门诊 ⑶乡镇级医院⑷个体诊所 ⑸其他(注明)               
  3.2.2确诊依据 ⑴临床 ⑵病原学                      
  3.2.3采样时间        
  3.2.4送检时间        
  3.2.5送样单位:⑴县以上医院 ⑵县(区)医院 ⑶乡镇卫生院 ⑷村卫生室 ⑸个体开业
  3.2.6检验结果报告时间         
  3.2.7检验结果 ⑴小川  ⑵稻叶  ⑶O139                 
  3.3病人转归 ⑴痊愈  ⑵带菌  ⑶死亡                      4.流行病学调查
  4.1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追溯(病前5天内):
  4.1.1外出史 ⑴有  ⑵无                         
  4.1.1.1去过何地                 
  在该地有无下列活动
  4.1.1.2住宿 ⑴有  ⑵无                      
  4.1.1.3用餐 ⑴有  ⑵无                      
  4.1.1.4带回食品 ⑴有  ⑵无 食品名称               
  该地同样疾病 ⑴有  ⑵无                        
  4.1.2外人来家 ⑴有  ⑵无                        
  4.1.2.1来自何地                 
  4.1.2.2该地同样疾病 ⑴有  ⑵无                   
  来后有无下列活动
  4.1.2.3在家住宿 ⑴有  ⑵无                    
  4.1.2.4在家用餐 ⑴有  ⑵无                    
  4.1.2.5带来食品 ⑴有  ⑵无  食品名称               
  4.1.3接触过同样病人⑴有  ⑵无                     
  4.1.3.1接触时间         时       
  4.1.3.2接触地点             
  接触方式
  4.1.3.3同吃 ⑴有  ⑵无                       
  4.1.3.4同住 ⑴有  ⑵无                       
  4.1.3.5护理 ⑴有  ⑵无                       
  4.1.3.6其他 ⑴有  ⑵无                       
  4.2饮食情况(病前5天内)
  4.2.1饮生水 ⑴有  ⑵无                        
  4.2.2水源类型 ⑴井水 ⑵河水 ⑶塘水 ⑷自来水 ⑸其他          
  4.2.3吃生冷食品 ⑴有  ⑵无                      
  4.2.4生冷食品名称          购买地点         
  4.2.5熟食冷吃 ⑴有  ⑵无                       
  4.2.6熟食品名称          购买地点         
  4.2.7其他可疑食品名称          购买地点         
  4.2.8在外就餐史 ⑴有  ⑵无                      
  4.2.9就餐地点 ⑴排档 ⑵个体餐馆 ⑶宾馆餐厅 ⑷其他           
  就餐地点名称                 
  4.2.10同餐人数                           
  4.2.11同餐日期         时            5.疫点疫区处理
  5.1疾控中心接到报告时间         时     
  5.2疾控中心到达现场时间         时     
  5.3疫点     个                          
  5.4范围     个   
  5.5解除时间         时           
  5.6终末消毒时间         时         
  5.7病人隔离:⑴是  ⑵否                        
  5.8隔离地点:⑴住院  ⑵在家                      
  5.9解除隔离时间         时         
  5.10病人粪检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时间

     

结果

     

  6.小结                                        
                                              
                                             
                                              
  调查者单位                调查者           
  审查者                  调查日期          
  附表4
  霍乱病例采样登记表

标本

编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发病

日期

就诊

日期

采样

日期

标本名称

(血、尿、便等)

实验室检测结果

病原学

血清学

其他

 

 

 

 

 

 

 

 

 

 

 

 

 

 

 

 

 

 

 

 

 

 

 

 

 

 

 

 

 

 

 

 

 

 

 

 

 

 

 

 

 

 

 

 

 

 

 

 

 

 

 

 

 

 

 

 

 

 

 

 

 

 

 

 

 

 

 

 

 

 

 

 

 

 

 

 

 

 

 

 

 

 

 

 

 

 

 

 

 

 

 

 

 

 

 

 

 

 

 

 

 

 

 

 


  采样单位             采样日期        
  附件5
  疫点流调、采样、消毒登记
  日期:

疫点

日期

流调

采样(件)

消杀

服药

消毒

杀虫

用药量

户数

人数

新发病

人群

环境

阳性

阴性

合计

 

(公斤)

 

阳性

阴性

合计

阴性

阳性

合计

总面积 ㎡

内环境㎡

外环境㎡

衣物件

餐具

水体

备注

总面积

内环境

外环境

漂白粉

优氯净

蚊蝇灭

人数

服药量

 

 

 

 

 

 

 

 

 

 

 

 

 

 

 

 

 

 

 

 

 

 

 

 

 

 

 

 

 

 

 

 

 

 

 

 

 

 

 

 

 

 

 

 

 

 

 

 

 

 

 

 

 

 

 

 

 

 

 

 

 

 

 

 

 

 

 

 

 

 

 

 

 

 

 

 

 

 

 

 

 

 

 

 

 

 

 

 

 

 

 

 

 

 

 

 

 

 

 

 

 

 

 

 

 

 

 

 

 

 

 

 

 

 

 

 

 

 

 

 

 

 

 

 

 

 

 

 

 

 

 

 

 

 

 

 

 

 

 

 

 

 

 

 

 

 

 

 

 

 

 

 

 

 

 

 

 

 

 

 

 

 

 

 

 

 

 

 

 

 

 

 

 

 

 

 

 

 

 

 

 

 

 

 

 

 

 

 

 

 

 

 

 

 

 

 

 

 

 

 

 

 

 


  调查人:          调查时间:
  附件6
  霍乱病例接触者调查登记
  病人姓名:           确诊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单位

家庭住址

与病人

关系

接触地点

接触时间

接触方式

腹泻

临床表现

服药情况

采样情况

备注

 

 

 

 

 

 

 

 

 

 

 

 

 

 

 

 

 

 

 

 

 

 

 

 

 

 

 

 

 

 

 

 

 

 

 

 

 

 

 

 

 

 

 

 

 

 

 

 

 

 

 

 

 

 

 

 

 

 

 

 

 

 

 

 

 

 

 

 

 

 

 

 

 

 

 

 

 

 

 

 

 

 

 

 

 

 

 

 

 

 

 

 

 

 

 

 

 

 

 

 

 

 

 

 

 

 

 

 

 

 

 

 

 

 

 

 

 

 

 

 


  调查人:                   调查时间:

  附件7
  水(海)产品来源、去向登记表
  经营单位                           经销商姓名        
  地址                             电话号码         

产品名

进货来源

数量(斤)

进货商(姓名、电话)

进货时间

销售去向

数量(斤)

购货商(姓名、电话)

销售时间

 

 

 

 

 

 

 

 

 

 

 

 

 

 

 

 

 

 

 

 

 

 

 

 

 

 

 

 

 

 

 

 

 

 

 

 

 

 

 

 

 

 

 

 

 

 

 

 

 

 

 

 

 

 

 

 

 

 

 

 

 

 

 

 

 

 

 

 

 

 

 

 

 

 

 

 

 

 

 

 

 


  注:水(海)产品主要指牛蛙、甲鱼、喇蛄、贝壳类、其它鲜活鱼类、虾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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