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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
(厦体安〔2022〕7号)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假期对全市体育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具体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8日-5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对照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区公共体育场馆、高危体育项目、涉海体育休闲体验、体育培训、室内狭小空间体育场所、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房屋结构、赛事活动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   三、责任分工
  第一组 负责检查指导高危体育项目、涉海体育休闲
  带队领导:陈 岚 副局长
  陪同人员:政策法规处、产业处负责人和处室相关同志
  第二组 负责检查指导体育培训、在建工程项目
  带队领导:李丽娜 副局长
  陪同人员:竞体处、基建办负责人和处室相关同志
  第三组 负责检查指导室内狭小空间体育场所、体育赛事活动
  带队领导:杜新飞 副局长
  陪同人员:群体处、社体中心负责人和处室相关同志
  第四组 负责检查指导公共体育场馆、局系统各单位
  组 长:劳建军 副局长
  组 员:办公室、人事处负责人和处室相关同志   四、其他事项
  (一)各检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检查时间,但必须于5月4日前完成督导检查工作;
  (二)在检查过程中,要确保风险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请于5月11日前将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和图片资料汇总报局办公室。(联系人:陈蔚 电话:13860122276)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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