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鸣响防空警报的通告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鸣响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2号)精神,我市定于2020年4月4日上午10:00-10:03时在全市重要场所周边以长鸣3分钟的形式鸣响防空警报。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望广大市民不要惊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