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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天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全市律师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全市律师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司法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天津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全面做好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为全市乃至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现天津律师的责任担当,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守初心、担当使命、迎难而上,以担当精神和过硬作风,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应尽之责。要积极引导律师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五个带头”表率作用,共克时艰、齐心协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维稳阻击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力
  为切实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律师行业党委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基智同志任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柴续泰、副书记才华同志、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商增杰同志、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冯志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班子成员、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负责法律咨询、综合协调、舆情导控、督导检查、宣传等相关工作。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本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最大限度降低律师队伍健康和执业风险。   三、开展全面摸排,确保疫情排查工作全覆盖
  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在各区司法局的组织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抓紧做好全体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近期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湖北省来津人员接触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并按要求向属地相关部门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排查发现的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湖北省来津人员接触的发热人员,要立即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对其他发热人员,引导其根据自身实际主动就医,并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排查发现的湖北籍律师等来津滞留人员,要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市律师协会协调沟通的及时报告。   四、完善防控体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要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疫情信息通报和检查制度,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风险提示,做好科学防范疫情各项工作。要严格控制律师行业各种大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除疫情防控有关必要会议外,原则上暂停人员聚集、容易带来风险隐患的会议和行业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主任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尽量采取分散办公、网络办公方式,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去人员聚集等高风险场所。要全面做好所内消毒措施和自身防控,建立并落实体温监测、登记、报告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发热人员逐一登记,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处置。要落实办公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配发防护口罩,严防疫情传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对疑似感染症状人员或确诊感染人员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本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五、发挥专业优势,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
  疫情面前,人人有责。目前,市律师协会正在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抓紧进行《应对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的编写工作。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义教育成果的主要体现,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组织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及时化解涉法矛盾纠纷,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六、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情管控
  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正面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严禁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安排专人实时监测舆情,不断强化舆情管控工作。   七、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疫情防控工作典型示范
  要组织专人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对律师行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突出人物等典型事迹要大力宣传。有关信息请及时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将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八、强化关心关爱,认真做好扶危救困工作
  积极开展对患病和身体健康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律师关心关爱工作。市行业党委和市律协将安排专门经费,对发生疫情感染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律师开展组织关怀和行业扶助,帮助解决困难,带去行业温暖。   九、严明组织纪律,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落实“战区制、主官上”,以昂扬的斗志、战时的状态、无畏的精神、周密的安排,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和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律师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相关工作要求
  各区律师行业党委请于1月31日前,将各区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联络人及手机号码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请于2月2日前,将本区律师行业疫情排查情况工作报告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
天津市律师行业党委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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