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的通知
(皖教防控办〔2020〕17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指导全省各地各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研制了《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指导所辖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工作。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15日
2020年2月15日
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二)
延迟开学期间
(一)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1.按照《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不折不扣落实开学前各项防控举措。
2.分类梳理教职员工(包括在校内工作、生活的所有人员,下同)和学生信息台账,“一人一表”进行补充完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加强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尤其是值班制度、门卫制度的执行情况。
4. 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排查校园所有进出通道,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教职员工和学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提前返校,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5.加强内地新疆班、西藏班等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落实晨午晚检,做好每日住宿情况登记。做好学生食堂餐饮保障,安排学生有序分散就餐。校内各场所,特别是食堂、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要参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对校门、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
(二)分类实施线上教学
1.中小学校
(1)按照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严格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相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
(2)正常寒假结束至正式开学之前(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下同),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可通过线上教学的方式,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和复习迎考工作。
(3)正常寒假结束至正式开学之前,除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一律不讲授新课。学校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制定相应的教学安排预案。小学阶段主要进行线上指导课外阅读、适当布置家庭实践作业、开展寒假作业批阅辅导等活动;初中以预习新课、寒假作业辅导、阅读为主,适当增加心理辅导、身体锻炼、家务技能、习惯养成等综合能力培养指导,可通过在线直播平台、录播课程、空中课堂、教师个人空间、电话咨询、QQ在线、微信等进行答疑辅导;普通高中以预习新课、寒假作业答疑、复习辅导为主,可通过在线直播平台、录播课程、空中课堂、教师个人空间、电话咨询、QQ在线、校园网等进行答疑辅导。
2.幼儿园
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和电话等,促进教师、家长、幼儿的网上信息交流,为家长提供幼儿居家生活的合理化建议和亲子活动的资源和指导,严格控制幼儿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关注幼儿身心健康。
(三)全面落实网络办公
1.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返校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外,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返校。学校要提前做好新学期教学行事历、课程表的编制,以及教师安排等工作。
2.通过智慧校园等各类互联网办公系统安排教师居家网络办公,利用线上 OA 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组织教师分年级组、分学科组开展网上教研、集体在线备课。
3.实施线上教育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在家完成课前准备、线上教育等工作。学校没有统一安排线上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在家通过互联网、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锻炼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
4.确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到校办公的,按照“能少尽少”的原则,安排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的教师返校。确需返校的教师及相关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必须提前报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严格实行核验身份、入校登记和检测体温。严禁教师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四)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通过开通心理热线、开设网络辅导等形式,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师生掌握科学的心理调适方法,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提高面对疫情的心理应对能力。学校要做好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工作,同时要特别关注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外地返乡学生和留守儿童的身体、心理状况。
(五)积极推进家校共育
1.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加强对家庭教育科学专业化的指导,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安排落实好学生每天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注意保护视力,保证充足睡眠,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通过网络家访形式,了解并持续跟踪指导家长做好家庭疫情防控卫生措施,共同做好假期孩子心理调适、亲子沟通交流、孩子作业辅导方法的指导。
3.幼儿园通过网络平台、微信、QQ 等方式,提供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室内游戏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及防疫知识和技能。 开学时间确定后
(一)“一校一案”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将提前向社会公布),按照市县教育部门提出的开学工作要求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细致全面的开学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需包括防控措施、师生返校安排、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报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实地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开学工作,且在开学前要根据已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反复推演。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开学、开学方案未通过审核不开学、隔离观察措施不到位的不开学。
(二)做好教师有序返校安排
1.排查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假期去向情况及健康状况,“一人一表”进行登记。
2.根据摸排登记情况制定“一人一案”返校计划。对人在本地,无流行病学史,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且身体健康的教师,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凡学校正式开学之前14天内从学校所在市以外返回的,或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过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过的教师,必须居家隔离或定点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未满或隔离期间发现身体有异常的,一律不得返校;对仍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尚未返回的教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暂缓返校。各学校要对摸排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开学教师工作安排预案。
3.严格执行达到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的规定,严格落实返校教师审批制度,从严从紧把好教师返校工作的关口。
4.正式开学时间确定以后,学校要及时通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师,同时提醒教师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指导教师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5.学校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师保持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活。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师,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等。
(三)制定学生分批返校预案
1.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返校前14天的出行地点、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人员交往等信息,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建立信息台账。
2.对从学校所在市以外返回的,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或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的学生,“一人一案”,安排专人对接,加强关心关爱,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3.开学时间确定后,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4.分年级分批次分区域有序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提倡采用网上报到方式,减少学生聚集次数。
5.正式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得返校。
(四)做好教育教学准备工作
1.开学时间确定后,根据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合理调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进度。
2.对教师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及时统筹调配好师资,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根据学校实际条件合理制定学生分时错峰入校离校、师生分段分散就餐、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分班级网上开学典礼、信息化教学、网络办公、网上家访等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减少校内走班教学频次和示范课观摩活动。寄宿制学校还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学生早晚自习管理办法和宿舍管理办法。
4.幼儿园根据园舍条件合理制定幼儿分时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办法,既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又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以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精心准备好开学第一课。
(五)做好校园卫生和管理
1.进一步摸清底数,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储备消毒、晨午检和健康巡检的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和校园生活必需品,设立临时隔离室,做好相关物资的统计和使用登记。完成洗手水龙头的检修和补充、洗手液或肥皂的配备。
2.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清扫和消毒所有场所,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食堂、宿舍、浴室、办公室、厕所、电梯、图书馆、实验室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卫生消毒。
3.检查隔离场所的设置情况,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完成场所消毒处理。
4.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食堂、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
(六)做好防护知识宣教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要求师生不聚餐、不聚会、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求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评比、竞赛和表演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