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公告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同时,暂停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班。
  在延期开学期间,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不离家、不返校,并指定班主任和专任教师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各市属高校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处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请等通知返校。
南京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