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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宁信联办发〔2020〕2号)


各市、县(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部分大型国有企业:
  我区已于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走访途中以及到接访场所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现就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月3日起,自治区信访局和区直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我区疫情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各市、县(区)可结合本地疫情和防控要求,自行决定是否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并向社会公布。   二、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各级信访部门要做好公告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群众通过自治区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网上渠道或通过来信、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诉求。各市、县(区)信访部门要开通来访接待专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做好电话接访工作。   三、全区各级信访部门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迅速转变工作理念,要加快推进全区信访业务智能辅助平台推广应用,推进网上信访事项“马上办、快速办、简易办”;要积极探索和推广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做法,落实网上信访事项“当日登记、当日转办”和简易信访事项快速办理要求,加大交办督办力度,确保每一件事项都办妥办好,减少群众的等待和焦虑,增强群众网上信访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涉疫信访事项,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2小时内转交到责任单位或予以直接回复,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   四、在自治区来访接待场所关闭期间,各市、县(区)和区直有关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要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和信息沟通,加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工作力度,对于群体性、疑难性信访问题,自治区信访局将主动下沉与属地会商推动化解。   五、各级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来访接待场所准备好口罩、消毒剂、测温枪等物品,同时做好信访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工作。   六、各市、县(区)信访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和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湖北省等外地群众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报自治区信访局。

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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