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通化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通化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市新冠防指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通化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
2020年2月17日
通化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保卫战,确保“两战齐开,两战必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6号)、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9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项目范围
在疫情防控措施全部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
(一)工业企业。除了季节性开工企业外,2月底前全部开工。
(二)服务业企业。除文化、体育、娱乐、旅游、培训机构、餐饮等企业,以及洗浴洗染、商贸综合体中的娱乐设施等经营场所暂缓开业外,2月底前全部开业。
(三)重点项目、“三早”项目、重点工程及建筑业企业。按照年初计划,做好前期工作,如期开工。
(四)其他企业。在确保疫情安全可控条件下,有序复工复产。
以上企业必须经过报备后方可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办理流程
企业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填报《企业开复工报备表》《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通化市企业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复工人员健康情况监测表》。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后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税银扶持力度。在安全生产前提下,对一季度工业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同期10%以上的“四上”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建立市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企业名单,由同级财政按企业新增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各地方金融机构要按LPR基准利率下调100个基点计算贷款利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运输重点防控物资和保障公共交通、居民生活、邮政快递的企业收入免征增值税。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困难减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办理延期,最长期限3个月;鼓励各银行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发挥应急周转基金和信用担保基金作用,推广银行无还本续贷业务,实现不抽贷、不压贷、不停贷、不断贷,降利息、降融资成本和增额度、增中长期贷款的“四不两降两增”。
(二)保障生产要素供应。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加强供需监测,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所需的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应充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用电企业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在3个月内保持不变”的限制,根据实际情况按月选择基本电费结算方式。临时性取消“电力用户暂停用电容量少于15天的,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的规定,调整为按实际停用天数减免用电企业基本电费。对企业生产经营用气、用水、用暖实行“欠费不停供”,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且不收取滞纳金。
(三)组织协调“三链”保障。强化资金链,落实我市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20条政策,制定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10条具体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等支持政策,为企业资金链提供安全保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完善配套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推动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系统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等问题,形成齐全完备的复工体系和协同一致的复产节奏,推动产业体系尽快步入正轨;补齐物流链,提前帮助企业规划运输路线,监测好人员、检测好车辆,及时发放绿色通行证,提高查验效率,切实保障物资运得进、产品运得出。
(四)多方筹措防护物资。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工作,着力保障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企业开工前要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开工后出现防护物资短缺,各地要整合各方力量,千方百计采购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提供安全防护保障。
(五)帮助企业用工稳岗。利用新通化网免费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采取线上招聘、平台招聘等有效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开辟职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对企业由域外重点疫区返通的员工,落实隔离措施存在困难的,各级政府要提供便利条件,实现早隔离、早返岗。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保的企业,允许疫情解除后再行补缴。对不裁员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稳岗补贴,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员工队伍。
市政府成立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着力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开工难、招工难、物资运输难、资金周转难等问题。 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委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
(一)坚持抓住“两条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防疫毫不松劲,一手保运行坚定不移,做到两手抓、两到位。要继续强化举措、科学防控,坚持“日调度、零报告”和战时值班备勤制度,落实“六级书记抓防控”“四人一专班”等工作责任,织密织牢疫情防控“一张网”,保持当前疫情基本稳定的态势,为企业的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生产环境和运行环境;同时,要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及时畅通“三通道”。畅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推进容缺审批、“不见面”审批、“网上审批”,实现由“面对面”审批转变为“键对键”审批。简化企业复工复产确认程序,鼓励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动更多“三早”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畅通道路交通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班车消毒,统一运送、统一到厂,实现点对点管理,提高通行效率;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鼓励各银行提供线上服务,重点企业的获贷时长力争在原基础上压减1/3以上。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要对全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指定联系领导,配备金融服务专员,实施“一对一”服务,切实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三)认真做到“四必防”。要防止企业防护责任不到位,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过报备后方能复工生产;要防止防护措施不到位,各地、各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标准健全各项防护措施,坚决保护企业生产、运行各个环节不受疫情影响;要防止职工返岗筛查不到位,严格落实域外重点疫区返通人员集中隔离措施,无不适症状后方可返岗工作。所有员工在首次进入企业前做好登记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要防止应急处理预案不到位,指导企业制定切实管用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确保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平稳安全有序。
(四)严格落实“五责任”。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地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坚决按照“七个到位”“六个必须”“六个严格”“五早”“五集中”要求,落实领导包保联系企业、重点项目制度,认真抓好企业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分类有序抓好域内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保证企业生产运行安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要严格落实属事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和专业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确保整体形势的稳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双管、双负责”要求,抓好职工队伍稳定,尽快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市、县两级要抽调机关干部到企业开展服务、监督工作,每户企业派驻一名联络员和一名监督员,联络员负责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员负责监督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本方案有效期从即日起至全市Ⅰ级应急响应防控措施解除后,具体内容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1.企业开复工报备表
2.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3.通化市企业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
4.复工人员健康情况监测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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