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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秘〔2012〕81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并履行卫生部门内部各自职责。各地在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同时,要明确卫生部门内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有关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机构,认真组织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病人医疗救治、卫生和食品监督检查等防治工作,确保各项综合防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肠道传染病疫情。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基层卫生网络和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要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把住“病从口入”关;要积极组织开展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工作和生活环境。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132号)(略)
安徽省卫生厅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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