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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English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区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决策部署,着力降低疫情影响,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负担,支持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网上申办,不需跑实体大厅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充分发挥网上申办平台效用,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服务事项均已实现在省、市政务网站申请办理;涉及企业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可在市政务网站联合一体化平台申请办理建筑物竣工验收和不动产首次登记事项。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加强宣传引导,指引申请人选择线上办理,应安排专人密切跟进网办系统,及时处理申请人网上申请事项。   二、支持融资抵押登记,实现“不见面”审批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大力推广不动产“e登记”品牌,加强企业融资、转贷、续贷、展期等涉及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对涉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22家银行的抵押登记业务,充分利用银行服务点,实现审贷放款与抵押登记无缝衔接,切实减少企业负担,压缩融资时间,降低融资成本。   三、实行权证书寄递服务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全面实行权证书寄递服务。对网上申办的企业和个人,统一提供权证书寄递服务;对现场申办的企业和个人,主动指引优先选择EMS快递送证,有效减少申请人到现场频次。   四、提前开展服务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等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特别是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复工复产计划,指定专人、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密切了解对企业购买土地、厂房需要办理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融资贷款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等需求,分门别类,随时提供有针对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对企业遇到的问题,主动予以协调解决或指引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加强对企业和个人业务咨询引导,指引企业和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e讯通”中查询办事指南;同时,应密切关注网站、微信公众号群众留言,及时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准确指引和答复群众诉求。   五、支持不见面业务查询
  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机构应指引企业和个人优先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一“登记资料查询”、或登录政务网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系统专区”-“相关查询”(http://ghzyj.gz.gov.cn/wxpro_ts/djcx/)、或在全市设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终端,办理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的查询及查询打印个人名下房产证明。   六、特事特办,加快审批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落实按时办案制度,切实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和个人申办不动产转移登记(受让方为企业)、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变更)业务、一般抵押登记业务(不含在建工程抵押)的,统一实行“60分钟办结”模式。对因复工复产急需申办不动产登记的案件,实行即来即办,核心要件齐全的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七、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
  涉及疫情防控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实行容缺受理机制。申请人暂未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业务指引备齐申请资料的,经申请人或代理人书面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的(涉及权属争议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先行容缺受理并同时发出补正资料通知书,申请人未能在书面承诺之日内补齐的,不予登记。   八、开通绿色通道
  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证大厅应开辟绿色通道,设置“疫情防控服务专窗”,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条件允许的当场办结。   九、加强工作联动
  加强与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协调联动,联合推出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网通办,实现线上签约、缴税、不动产登记申请一并办理。   十、落实收费减免政策
  严格落实涉企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政策,小微企业一律免收登记费。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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