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下达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下达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专项目标的通知
(成价综[2003]131号)
各处、室、分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工作部署,加大我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将防治“非典”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进行管理。根据成府目督发[2003]9号文有关要求,现将我局“非典”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如下,请各处、室、分局、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切实采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
成都市物价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总责任人:苏光明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分管领导 | 目 标 牵 头 | 目 标 承 办 | 责任人 |
1 |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非典防治工作方案, 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 | 张光荣 | 综合法规处 | 龚晓俊 | |
2 | 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进行环境卫生综 合治理。 | 梁欣 | 办公室 | 各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3 | 非典防治期间严格控制开会、旅游、考察等外 出活动。 | 梁欣 | 办公室 | 各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4 | 积极劝告市民近期不要外出旅游或出差。凡从 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旅游、出差、学习的人员 和外出务工的民工返回本市,应向所在地街道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 ,留家观察,潜伏期内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 ,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应及时向所在地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 熊长培 梁欣 |
人教处 办公室 | 各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5 | 做好非典预防和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粮油等 社会必须品的组织、生产、调配、储备工作。 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 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 苏光明 范光远 张光荣 | 工交处 收费处 农价处 检查分局 | 黄薇 华玲娣 李荣 王志坤 | |
6 | 按照市防治“非典”办公室领导的批示,对各 工作组提出需要督查的重点事项组织开展专项 督查 | 苏光明 范光远 张光荣 | 各相关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7 | 向市防治“非典”办公室报送开展“非典”防 治专项督查的有关信息。 | 苏光明 范光远 张光荣 | 各相关部门 | 部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