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全省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知》和长春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自3月16日起,我院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将有序开放后,采取的临时性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鼓励优先通过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网上操作有困难的,也可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我院将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确有必要来院办理的,应通过电话方式咨询并预约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未经预约无特殊情况不予接待。预约人员暂时限定在经常居住地为吉林省范围内的人员。
接待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立案接待预约电话:
一审、二审立案:0431-88558091;
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立案:0431-88558094;
信访接待预约电话:0431-88558088。 来院办理有关事项人员应佩戴口罩、在西门安检室接受体温检测、进行信息登记、提供14日内活动轨迹信息等。 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来访人员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喧哗、不吵闹。各办事窗口每次只允许1人办理业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以上临时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确定。
14日内人员轨迹查询办法如下:
移动用户编写短信“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四位,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联通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至10010,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号后四位”发送到10001,等待短信回复即可。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3日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