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市级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公布日期:2020.02.18
- 施行日期:2020.0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六盘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市级政务大厅窗口线下服务的通告
(2020年2月18日)
尊敬的办事群众: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六盘水市政务大厅将于2020年2月19日(星期三)起有序恢复窗口线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避免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对于可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寄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的事项,建议办事群众选择线上服务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办理。 根据新冠病毒防控形势和窗口办件情况,市政务大厅线下现场服务恢复工作采取分批次方式进行。第一批次恢复现场服务的窗口共9个,主要办理法人事项。其余窗口恢复现场服务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暂未恢复现场服务的窗口事项,办事群众可继续通过“网上办、手机办、邮政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办理。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急件快件,可与窗口人员协商预约一个安全的时间进行办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市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办事群众,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配合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现场服务恢复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批次恢复现场服务工作安排表
服务窗口及部门 | 恢复批次 | 恢复时间 | 备注 |
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公安出入境支队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市场监管局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税务局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社保局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医保局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公积金中心窗口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邮政速递公司 | 第一批 | 2020年2月19日 | |
市公安车管所窗口 | 第二批 | ||
市移动公司窗口 | 第二批 | ||
市燃气公司窗口 | 第二批 | ||
市水务公司窗口 | 第二批 | ||
市公交公司窗口 | 第二批 | ||
绿盾征信公司窗口 | 第二批 | ||
新国盾印章刻制公司窗口 | 第二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