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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全市中小学教师书

贵港市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全市中小学教师书


全市中小学教师:
  当前,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市已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此,贵港市教育局号召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以对学生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快速响应、积极参与,在防控阻击战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自我防护
  要严格遵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的防范指引,严格做到“四不、两必须”,即“不聚集、不聚会、不出门、不走亲访友”,因工作等确实要出门的做到“必须戴口罩、必须讲卫生”。居家隔离阶段要多休息,保持房间通风,增强自身抵抗力,要高度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若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治疗。   二、主动报告有关事项
  要做到“两个报告”,自己或发现同事、学生2020年1月16日之后去过湖北等地的要主动向当地教育局报告;发现亲戚、朋友、邻居等去过湖北等地或与病患密切接触过的,务必要主动采取自我隔离措施并向当地派出所上报登记,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就诊。
  联系方式如下:
  贵港市教育局:0775-4573801
  港北区教育局:0775-4229155
  港南区教育局:0775-5903188
  覃塘区教育局:0775-4722767
  桂平市教育局:0775-3383031
  平南县教育局:0775-7862277
  向公安部门报告相关事项可拨打110。   三、严格坚守师德底线
  要严守师德底线,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进行线下补课和辅导答疑等,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任何形式的补课,不得动员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四、科学开展健康教育
  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平台、家长群等多种方式,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线上布置卫生与健康家庭作业,指导家长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活动戴口罩,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五、理性进行宣传引导
  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纪律,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认真甄别关于疫情防控的各类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坚持收听、收看官方视频、信息,不转发引起社会恐慌的信息到社交平台。   六、积极做好在线教育
  要根据教育局、本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在线教育服务工作的要求,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在线教育服务工作。要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我市在线教育服务的做法以及参与在线学习的操作方法,要教会学生和家长使用各种渠道切实参与在线学习。要指导家长为学生建立“居家如校”起居生活表,及时、定期关心学生健康及学习、作业完成、生活等情况。要特别关心、关注和支持农村地区学生、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为他们制定自主学习课表,引导学生开展居家自学,切实保障他们不“掉队”。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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