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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申报及工伤认定相关事项公告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申报及工伤认定相关事项公告


各参保单位和人员: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凶猛,传染性强,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肺炎疫情在人群聚集区传播的风险,现对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如无紧急特殊事项,建议您待疫情结束后办理。   二、关于企业职工退休申报业务的办理。2020年2月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延期至3月份申报,其中,应2月份退休的仍按2月份核准并补发养老金。2020年1月已申报退休职工档案的,待疫情结束后退回。另外,2020年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因上年度全口径工资尚未公布,暂时还不能计算,请耐心等待。   三、关于工伤认定业务的办理。工伤认定请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线上申请,网上申报有困难的,请将工伤认定申请发至rsjylk@zz.shandong.cn,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其他材料;针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工作人员申请工伤的,请拨打工伤绿色通道电话19906320638办理。   四、实行“非接触式”服务。如您确需到现场办理,建议您提前拨打电话3311220、3310017进行预约咨询,合理安排办理计划,减少现场逗留时间,做好个人防护,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在此期间因采取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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