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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决定
         (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幼东副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非典”防治工作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前一阶段我省防治“非典”的斗争中,在省委的领导下,省政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态度坚决,科学决策,措施周密,指挥有力。全省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投入到防治“非典”的斗争,实现了我省提出的“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的目标,取得了无一,例临床诊断病例,无一人死亡,无一名医务人员被感染的显著成果。
  在防治“非典”的斗争中,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带领各级防治“非典”指挥部的同志夜以继日,辛勤工作;广大医务工作者,忘我地战斗在防治“非典”的最前线;有关部门的广大工作人员在口岸、车站、机场、省界路口等处严防“非典”输入我省;公安、工商、税务、物价、药品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全省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在防治“非典”的同时,毫不放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双胜利。
  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特做如下决定:

  一、广泛宣传、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利用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应急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依法防疫的意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应急条例》实施细则,尽快颁布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依法保证防治“非典”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广大公民要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主动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好“非典”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应急条例》的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有关法律和法规的施行,保证防治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二、加强三个体系建设,抓紧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应急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疾病应急救治体系。省市(地)县(市)都要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善疾病监控设施和手段,开展疾病科学研究,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预防监控水平;要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装备和人员,加强医护人员队伍的培养,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省市(地)两级应设置传染病专科医院,或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各医疗机构要为一线医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对医护人员进行重点防护。   三、切实做好农村防治“非典”工作。 各级政府要在继续抓好城市防治“非典”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农村防治“非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县、乡、村“非典”防治监控网络,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返乡人员的监测与管理,全面落实对农村集贸市场、学校、网吧、餐饮服务业等重点部位的各项防范措施。要加大对农村卫生投入力度,尽快解决乡镇卫生院的危房改造、必要的诊疗仪器装备和人才培养问题,提高农村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和医疗救治、转诊的能力。要积极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2001—2010年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抓紧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卫生保健问题,增强抗御各种疾病的能力。要认真全面落实农村“非典”患者免费医疗的相关政策,制定预案,确保农村防治“非典”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是整治居民、村民室内外环境、清除垃圾污物,改水改厕,做好饮用水源和人、畜粪便卫生管理等,使城乡卫生面貌有显著改善。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不文明、不卫生陋习,积极参加“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养成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乱扔垃圾,不乱食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继续搞好饮食、食品卫生,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各级政府要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政策保证。   五、坚持两手抓,确保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松劲,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要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狠抓薄弱环节,立足于防反弹、防大疫,继续实施积极的预防控制措施。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农村,二是高等院校,三是餐饮、服务、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实现三个转变,从应急防治转变为依靠长效机制防治,从主要依靠行政防治转变为主要依法防治,从主要抓防治硬件建设转变为同时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保持一个目标,就是“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要加强疾病诊断、治疗、防疫的科学研究,继续坚持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提高,使防治工作逐步走上科学、法制、规范、有序的轨道。在抓好防治“非典”工作的同时,努力克服“非典”疫情给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动员全省人民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加速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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