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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决战完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的工作方案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决战完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的工作方案
(并脱贫组发〔2020〕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努力减轻疫情对我市贫困县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防止因疫失业返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2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今年脱贫攻坚总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娄烦县、阳曲县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就近转移就业和务农就业增收,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保障疫情期间我市贫困县劳动力工资性收入不降低,确保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人人有岗位”,防止出现因疫返贫,坚决完成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目标。   二、工作措施
  重点做好疫情期间贫困县劳动力返岗复工、劳务输出、就业服务以及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扶持政策等工作,提出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精准摸排查清底数
  娄烦县、阳曲县要尽快摸清当地农村劳动力底数及就业情况,对本县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内的全部农村劳动力实行建档立卡管理。要组织乡镇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网格化”管理,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台账,以便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就业服务。要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做到就业状态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困难清。(责任单位: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
  (二)有序组织外出务工
  1.实行外出务工返岗“点对点”保障机制。将已有岗位的贫困县劳动力纳入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保障机制重点范围,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有效对接,优先组织贫困县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督促各县(市、区)企业、省市企业在线填报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 ( http://wgfw. mohrss.gov. cn), 娄烦县、阳曲县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劳动力返岗需求,及时向本县劳动力筛选推送一批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帮助本县劳动力掌握居家线上求职应聘操作流程。对具备返岗条件的,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开展“点对点”集中运送到岗,提供口罩等出行、上岗物资。依托支付宝山西“健康码”功能,将“健康码”作为交通卡口、公共场所、小区、农村、企业和乘坐交通工具的电子凭证。对于本县劳动力返岗需求,及时与输入地做好对接,协调当地交通部门做好集中运送工作。娄烦县、阳曲县协调有困难的,可及时报告市人社、交通部门统一安排客运,推动劳动力精准转移、高效输出。(责任单位: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市脱贫办、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2.扎实推进贫困县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大与省内外劳动密集型用工企业的精准对接和劳务协作,收集发布用工信息,优先组织贫困县劳动力务工就业。持续推动特色劳务品牌培育,鼓励贫困县农村劳动力参加劳务品牌培训。积极拓展贫困县劳动力劳务输出渠道,鼓励有意愿的贫困县劳动力参加对日劳务输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
  3.实现区(市)县定向帮扶就业。市人社局统筹组织区(市)县定向帮扶就业工作,针对性在娄烦、阳曲两县开展专场招聘会。要根据贫困县劳动力就近就业的习惯和当地就业需求有限的实际情况,由古交市对娄烦县,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对阳曲县实行定向帮扶,古交市、杏花岭区、尖草坪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在定向帮扶县开展专项招聘活动,提供定向帮扶就业,帮助贫困县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古交市政府、杏花岭区政府、尖草坪区政府、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
  (三)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1.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对认定的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含国家级)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50人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对劳动者在扶贫车间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领取劳动报酬不低于6000元的,疫情期间按照省新增加标准,根据实际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给予创办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市脱贫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在各贫困县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鼓励支持贫困县劳动力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面向贫困县农村劳动力开发临时性就业岗位。指导贫困县政府开发一批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就地就近临时性就业岗位,对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的本县农村劳动力进行妥善安置就业,参照当地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
  (四)推动务农就业增收
  结合春季农业生产部署,引导无法外出贫困县农村劳动力投入春耕备耕,通过从事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等实现就业增收。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动爱心助农等活动惠及贫困县农村劳动力。对吸纳贫困县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资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疫情期间,参照省新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加大对涉农企业融资贷款等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
  (五)施行职业技能线上培训
  将贫困县劳动力纳入技能提升工程重点人群,可直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针对性就业培训。疫情期间,鼓励支持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的生活费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娄烦县政府、阳曲县政府)
  (六)落实就业扶贫各项补贴政策
  1.吸纳贫困劳动力社保补贴。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落实吸纳贫困劳动力社保补贴政策。对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期间,按照省新增加标准,对我市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吸纳娄烦县、阳曲县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给予企业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职业介绍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县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疫情期间按照省新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将原先300元、500元、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分别提高到500元、800元、100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招募入职奖励。疫情期间,对输送贫困县农村劳动力入职我市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入职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与贫困县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三个月后,给予1000元/人的招募奖励;同时,对入职人员给予1000元/人的入职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责任县(市、区)、责任单位必须增强政治意识,主动服务大局,把就业扶贫任务抓实落细,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娄烦县、阳曲县要加强与人社、脱贫、农业农村、财政、交通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沟通共享有关信息,针对性做好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产业就业扶贫等工作,有组织输出贫困县劳动力,尽快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增收脱贫。
  (二)强化工作指导调度。市人社局、市脱贫办要深入加强对娄烦县、阳曲县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围绕疫情期间贫困县劳动力需求,推动就业扶贫重点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为调度掌握疫情期间两县就业扶贫工作情况,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工作日调度监测制度,各县要确定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疫情期间就业扶贫工作动态情况,重点是贫困县劳动力返岗保障、培训就业服务等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县两级要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向贫困县劳动力推送相关地区企业复工时间、招工信息和疫情防控情况,引导贫困县劳动力合理有序外出求职就业。要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为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疫情期间就业扶贫工作动态情况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联系人:王海东,电话:0351-4224797。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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