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不能有缓一缓、等一等的思想,努力减轻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开展用工对接。根据各地疫情风险程度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线上平台招聘、工业园区现场招聘和乡镇(社区)流动式招聘等多种形式,分类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对省级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省级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村和深度贫困村等重点地区,强化用工对接服务,充分运用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贫困劳动力与企业有效对接。   三、组织安全有序返岗。各地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对贫困劳动力准备返岗且企业已具备开复工条件的,有序组织返岗。加强与输入地和企业的信息对接,对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集中的返岗贫困劳动力要加强组织管理,开展点对点送达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安全返岗。   四、引导就地就近就业。对暂时难以外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要广泛收集和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当地工业园区、扶贫车间、农业产业基地等承接返乡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作用,引导就地就近就业。对实现创业的,给予创业政策扶持,按规定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各地根据防疫工作需要,针对返乡后因疫情无法外出和无法离乡、无业可就、无收入来源的贫困劳动力,因需加强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从业贫困劳动力上岗时间,按时发放岗位薪酬,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贫困劳动力生活不受影响。   六、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鼓励工业园区各类企业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劳务对接、有组织劳务输出,并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七、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沟通信息,定期跟踪调度,狠抓工作落实,创造有利于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防范贫困劳动力因疫情失业返贫。
  各地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协同配合将疫情期间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进度通过江西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上报,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报送省人社厅就业局、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
2020年2月2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