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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各定点零售药店:
  随着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逐渐深入,社会对疫情防控相关医药用品需求用量激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保供稳价工作,防止相关医药用品突发涨价及供应短缺的现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道德底线,保障疫情相关救治药品、防控用品价格稳定,严禁哄抬价格;   二、积极组织货源,广辟渠道,切实加大抗病毒药品、口罩等救治药品、防控用品的供应;   三、对哄抬价格、囤货居奇、牟取暴利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拒绝提供经营服务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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