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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力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交函〔2021〕1105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陕西交控集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全省疫情防控动员大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和十四运会交通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安排部署,结合省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督导调研、省厅组织开展的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来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贯彻全省疫情防控动员大会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和十四运交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警惕,持续发力。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肩负的职责使命,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统一行动上更自觉,履职尽责上有担当。要始终保持防控体系高效运转,确保“四早”措施落到实处,“四方”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来抓,守住疫情防控关口,坚决防范疫情反弹蔓延。   二、进一步夯实防控责任,从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要求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上手、靠前指挥,主动担当、狠抓落实,要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在坚持现有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自查梳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加强进出中高风险区的客运管控力度;严格落实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要求,对出现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所在地市,暂停发往北京的省级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流调溯源工作,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运输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输入和传播。   三、进一步做好督导排查,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和十四运交通保障应急演练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陕西交控集团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辖区交通运输重点场所、交通工具、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排查,及时查找漏洞,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员定期核酸检测预防措施;严格落实关键环节非接触式作业、高风险岗位人员个人防护、封闭管理、健康监测等要求。各厅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下属机构、管理小区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确保单位内部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单位要紧盯疫情形势变化,健全防控应急指挥措施,结合十四运交通保障工作,抓紧开展全要素全流程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细化完善交通保障方案、应急方案和预案,要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落实到位。一旦出现疫情,要严格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果断措施,以最快速度、在最短时间内切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链条。   四、进一步做好行业宣传,扎实做好十四运交通运输行业保障工作
  全力做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严防疫情通过道路运输传播扩散,坚定不移的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落实到位。管控重点场所做到细之又细,全面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绝不走过场、搞形式,坚决做到严控人员、严控物品、坚持预防。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的一线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加快疫苗接种进度,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疫苗接种率,做到行业全覆盖。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的道路管制措施,以及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服务调整等出行信息,同时做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为道路客运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要在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广播、海报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坚持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筑牢群防群控的铜墙铁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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