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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建办房函〔2020〕1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指导企业参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建办房函〔2020〕142号)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同时,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属地有关企业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参照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加快复工准备”、“规范现场管理”、“完善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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