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6号--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十个一律”的通告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6号)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峻形势,为坚决果断全面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全市所有居民小区、村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居住人员凭证进出并检测体温。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由所在社区(村)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外,都要居家不外出,车不动、人不动。城区宠物不得出门,农村宠物、家禽必须圈养,如有违反,发现一起扑杀一起。由居委会或村“两委”组织建立统一微信群,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释疑解惑、回应关切。 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小区(楼栋)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出现1例的,所在楼栋单元或整楼栋全封闭;出现2例的,所在楼栋或小区全封闭;出现3例的,所在小区全封闭。全封闭期间所有人员居家不出门,生活必需品由社区统一保障,其他物品由社区代购代送。对密切接触者和筛查出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居史的,立即实行隔离观察。 所有市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未佩戴口罩一律不许出门。不得有2人以上在公共活动场所1米之内聚集聊天、抽烟、打牌等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驱散。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级管理,鼓励开放经营、室外经营、延时经营。室内中央空调全部关停,电梯及其他封闭场所每日多频次全面消杀,进入室内人员必须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对疫情重点区域进入蚌埠人员一律劝返。高速公路出入口、省市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等通道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如无法返回,必须定点医学隔离观察14天。非疫情重点区域返蚌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村(社区)汇报,居家隔离7天以上。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一律由120救护车上门收治、定点诊疗。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卫健部门。 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停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 “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白事”不准聚集、不准聚餐,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服务。 企业、学校未经核准同意一律不得复工、复学。 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恳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
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