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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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
CLI.1.304262
【时效性】
尚未施行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超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制定机关:
河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豫商流通函〔2021〕53号
公布日期:
2021.07.30
施行日期:
2021.07.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超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商流通函〔2021〕53号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关于做好商超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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