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公布日期:2020.04.26
- 施行日期:2020.04.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信访
江苏银保监局关于恢复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经研究,自4月27日起,江苏银保监局恢复来访接待工作。
1.倡导来电、来信反映情况。来电请于工作日的9:00-17:00拨打12378热线;来信请邮寄至南京市建邺路90号江苏银保监局(邮政编码210004)。
2.依法来访。请按照《信访条例》《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合理合法反映问题。涉及多人的共同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人数控制在5名以内。来访接待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29号一楼消费者权益保护区。接访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
3.遵守来访秩序。来访人员请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和居民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访结束后尽快返回。体温异常、有咳嗽症状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接访场所。
特此公告。
江苏银保监局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