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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城市供水行业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城市供水行业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相关供水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市供水行业人员防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通知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可靠、供水持续稳定,让广大市民喝上放心水,满足城市生产生活之需要。
  城市供水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最基本条件之一,城市供水行业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和身体健康是保证城市供水得以安全运行的重中之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各区县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要携手并肩,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39号)要求,共同做好企业人员复工和安全防护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防控措施
  在辖区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机构领导下,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做好辖区供水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辖区城市供水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有力有序。城市供水企业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各供水企业要按照《复产复工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0〕8号)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三、严格人员管理,科学安排复工
  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相关供水企业,要强化城市供水行业人员管理,按照一人一档建立返岗职工个人健康档案,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申报制度。对仍处在湖北境内的职工,劝其暂时不返渝、不返岗。按照要求开展外省返渝人员排查,逐一登记人员情况,摸清活动轨迹,严格落实隔离措施,跟踪人员情况变化和健康状况,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对聘请的劳务外包单位人员一并纳入监管,加强教育管理,摸清活动轨迹、跟踪健康状况,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供水企业要根据辖区城市供水需水量的增长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复工及到岗人员数量,管理人员可采取轮流到岗办公、网络办公等方式,一线生产员工要合理排班,轮流上岗,减少人员聚集。   四、强化人员防护,加强宣传培训
  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相关供水企业要加强行业一线生产员工的疫情知识宣传和培训力度,将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城市供水行业人员,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要求人员上岗前必须测体温,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工作期间尽量不将口罩、手套脱下,不用手揉碰眼睛,勤换洗工作服,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此外,还要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注意多开窗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尽量避免各类聚会,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合理膳食,提升自身免疫力,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医全程佩戴口罩。   五、做好一线作业人员防护物资保障
  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相关供水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一线作业人员防护物资(口罩、手套、测温工具、消毒用品等)保障作为防疫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统筹调配、市场购买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措防护物资,并督促所属企业按时保量配发到一线作业人员手中。对防护物资有缺口的,要及时报告辖区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支持和协调解决,全力保障城市供水一线作业人员的防护物资供应。要严格疫情防护物资发放规定要求,按实际上岗情况统一调配,做好一线作业人员防护物资登记造册,坚决杜绝不发、假发、发放不到位和虚报冒领等现象。   六、规范办公作业场所防护管理
  城市供水企业要规范办公作业场所的防护管理,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督促供水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降低感染风险。供水企业办公场所和城市自来水厂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车辆和人员进出通道,严格进出人员、车辆管控,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生产厂区,进出人员严格落实登记、戴口罩、测体温等措施。办公场所、生产厂区每天至少进行早晚两次消毒,可使用消毒剂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钮、桌椅、水龙头、卫生间和地面等部位进行消毒。供水企业餐厅要对桌椅、地面等公共部位进行勤消毒,做好餐具消毒管理,实行分餐分时段就餐,减少人员聚集。此外,供水设施巡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外出作业要做好自身防护,严格落实巡查路线和抢修现场管理,减少与无关人员接触,做好巡查检修车辆消毒工作,确保规范安全作业。   七、抓好制水工艺各环节和药剂管控
  各区县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供水企业保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协调制水药剂、消毒药剂等生产原材料的生产、运输、存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城市供水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员工做好安全生产,把控好制水生产的各工艺环节,严格落实原水、出厂水的水质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合格。供水企业要采购储备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时向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困难,同时还要严格遵守各种制水药剂、消毒药剂的使用、存储、运输等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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