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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输入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输入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4〕262号)


各区筹备组,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来毗邻我省的广东省多个地市陆续爆发登革热疫情,近期疫情迅速上升,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市旅游旺季来临,岛外人员来往频繁,增加了登革热输入性疫情并由此引起的局部暴发流行的风险。为做好我市登革热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应对输入性登革热病例,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三亚市输入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三亚市输入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热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发病率高。该病起病急、传播快、病情严重者可因出血或多器官损害而死亡。我省、市主要由埃及伊蚊(白纹伊蚊为次)传播。近期广东省多地区暴发登革热疫情的流行,给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为有效预防控制登革热在我市流行,防止出现全市性的暴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部《登革热防治方案》、《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输入性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输入性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许振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传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光才(市卫生局局长)
  吴勇志(市爱卫办主任)
  陈星恒(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成 员:简秋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瑜(市财政局局长)
  周春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李廷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通勤(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蔚兰(吉阳区筹备组组长)
  林 海(海棠筹备组组长)
  张 可(天涯区筹备组组长)
  苏金明(崖州区筹备组组长)
  陈 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俊山(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王光才兼任办公室主任,郑通勤、陈朱及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林明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8273769。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治输入性登革热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部署全市的防治输入性登革热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报告防控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要职责:向领导小组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报告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开展防控工作;组织收集登革热疫情信息,分析、预测疫情发展态势,调配全市疫情处理资源;组织开展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建立市政府主导,各区筹备组、各管委会、宣传、卫生、爱卫、环卫、教育、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参与的登革热联防联控机制,定期通报疫情,分析防控形势,协调各部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指导全市登革热的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与防控任务
  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群众力量,有效落实登革热预防和控制各项措施,在预防控制工作中逐步掌握我市登革热流行病学规律,提高防控、诊疗技术水平,形成一个多部门协作、群众广泛积极参与的防控机制,预防登革热疫情对我市居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控制和消灭伊蚊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的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坚持落实以环境整治、清除室内外伊蚊孳生环境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将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控制在5以下。   三、防控措施
  (一)开展健康教育
  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普及登革热防控知识,使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伊蚊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
  (二)加强环境治理及媒介监测和控制
  通过整治市容环境卫生,清除室内外蚊虫孳生地,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全市经常性防蚊灭蚊行动,控制或消灭登革热传播媒介,切断登革热传播途径。
  开展伊蚊密度、消长、生态习性、抗药性等监测和伊蚊综合防制的调查研究,指导控制传播媒介。
  (三)加强疫情监测
  加强登革热病原学、血清学监测和登革热疫情监测工作,掌握全市疫情发展动态、流行病学规律和影响因素,为预防控制登革热提供科学依据。建立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系统灵敏、可靠。及时分析监测信息,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监测动态。
  (四)开展业务培训
  大力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测人员、疫情处理人员、临床医务人员登革热防制知识水平,保证监测、防制、诊疗工作质量。
  (五)严格控制疫情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文件精神,加强传染源管理与蚊媒控制,及时、规范地处理疫情,隔离治疗病人;紧急杀灭成蚊,清除蚊虫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提高救治水平
  提高登革热诊断水平,减少登革热漏诊和误诊现象;将病人送入指定医院及时救治,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力争不发生死亡病例,海南省农垦三亚医院为定点收治医院,解放军425医院为后备收治医院。
  (七)开展科学研究
  加强登革热流行病学、媒介生态学、实验室诊断、应急疫情处理、临床诊治、危重病人救治技术的研究。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筹备组
  1.建立和健全登革热防制领导机构,加强对当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领导;
  2.协调和督促本辖区各有关部门及社区执行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登革热的发生与流行;
  3.组织发动和督促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水,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消除室内外蚊媒孳生地,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防控工作要覆盖本辖区各居(村)委、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
  (二)市委宣传部
  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社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预防控制登革热宣传,加强全市“消灭蚊子,预防登革热”的公益宣传,在黄金时段播放登革热预防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自觉参与防控登革热的清洗水缸、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消灭伊蚊幼虫孳生地的行动。并特别提醒从东南亚、南美洲及广东、云南等疫情流行地区回来后出现发热症状的患者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三)市卫生局
  1.制定全市登革热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防控工作;
  2.组织成立登革热防控专业队伍,医疗救治队伍,指定收治医院,在疫情发生时,做好救治工作;
  3.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向各职责部门提供登革热防治宣传知识及防控建议。
  (四)市爱卫办
  1.制定全市防蚊灭蚊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和机关、团体及单位大力开展以防蚊、清除积水和卫生死角等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清洗水缸、翻盆倒罐,清除积水,消灭伊蚊幼虫孳生地的统一防蚊灭蚊行动,切实降低蚊媒密度。督促检查各区及各部门落实防蚊灭蚊措施;
  2.防控期间抽查辖区内防蚊灭蚊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卫生部门通报。组织消杀站、专业消杀公司对全市所有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和居民小区、公共地带、工地等反复进行灭蚊,确保达到蚊媒控制指标。疫情发生时,与卫生部门一起组织社区、居(村)委会积极做好疫点及邻近范围的灭蚊工作;
  3.加强对城市卫生的检查,提出检查方案和整改措施。
  (五)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1.组织动员园林环卫工人开展全市环境卫生清洁运动,做好市政设施及公园的防蚊灭蚊工作,搞好公园环境卫生,清理公园、广场、花圃、苗圃的垃圾,清除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水池、水井、沟渠等积水应有防蚊措施。对容易孳生伊蚊生长的环境积水及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切实降低蚊媒滋生密度;
  2. 强化一线环卫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意识,在出现发热后及时到医院就诊。
  (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1.协调各旅行社在登革热疫情流行期间加强对旅游饭店和游客登革热防病知识宣传工作;
  2.在协调各酒店、旅店及宾馆在大厅醒目位置设置温馨提示牌提醒旅客在到过疫情流行区后出现发热,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七)市教育局
  1.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搞环境卫生,清除蚊虫孳生地;
  2.将预防登革热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
  3.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医务室发现可疑登革热发热患者应及时转诊,并配合做好患者的隔离和救治工作。
  (八)市财政局
  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投入必要的防控经费及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灭蚊工作经费,监督管理经费使用。
  (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加强药品供应企业监管力度,保证防治药品的及时供应;
  2.加强有关防治药品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十)市交通运输局
  1.加强各级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提高防病意识,尤其旅游大巴客车司机等工作人员;
  2.配合卫生部门协调车站开展旅客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
  3.设置温馨提示牌提醒去过疫情流行地区的旅客出现发热时及时到医院就诊。
  (十一)市海防口岸办
  1.组织、协调、督促口岸检查、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港口、出入境人员查验、检疫及宣传工作;
  2.负责协调、督促运输服务单位和查验部门的协作配合,保证防病工作的落实。
  (十二)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加强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的登革热防控知识及技能培训;
  2.负责登革热疫情流行期间出入境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发现可疑患者应及时转诊,并配合做好患者的隔离和救治工作。
  (十三)三亚海关
  加强海关工作人员登革热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登革热防治知识的认识。
  (十四)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1.加强机场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的登革热防控知识及技能培训;
  2.协助卫生部门对来往旅客开展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设置温馨提示牌提醒从东南亚、南美洲及广东、云南等疫情流行地区的发热旅客及时到医院就诊;
  3.发现疑似登革热发热旅客,应及时转诊。
  (十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疫情动态,开展全市的蚊媒密度监测,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疫情的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将数据上报至市卫生局并提出防控建议;
  2.指导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全市登革热知识宣传;
  3.在学校、医院、车站及码头等重点场所张贴登革热防控知识宣传材料,普及防病知识;
  4.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消杀药品和检测试剂;加强应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疫情应急值班电话88273769。
  (十六)各医疗卫生机构
  1.制定本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
  2.加强医务人员的登革热防控知识的业务知识能力培训;
  3.合理设置发热门诊并保证正常运转,完善门诊的各项设施及物资的储备;
  4.预检分诊台严格对每一个发热病人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并设置醒目提示牌,指引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
  5.开展院内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在门诊大厅、急诊室的限制位置放置相关登革热的宣传材料。并设置提示牌提醒从东南亚、南美洲及广东、云南等疫情流行地区的发热病人及时就诊;
  6.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准备,预留足够的病床和隔离病房,并准备充足的救治药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筹备组、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切实覆行职责,把防控工作做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要成立本部门及本单位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领导,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工作经费。
  (二)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启动问责机制
  各区筹备组、各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拟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明、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要加强对防控人员整体防控水平。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部门配合,信息畅通
  卫生、爱卫、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宣传、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凤凰机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特别是卫生与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密切跟踪全国、全省疫情动态,落实全市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科学研判我市疫情。
  (四)统筹安排,督查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建立有效的检查跟踪督办制度,定期检查各单位的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到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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