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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精准锁定隔离观察对象,落实隔离观察场所,规范隔离观察程序,加强隔离人员心理辅导,做好隔离人员生活保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附件: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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