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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化体育卫生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针对我省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文旅部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就做好当前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A级旅游景区、旅游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控制接纳消费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二、各文旅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措施,并执行室内场所佩戴口罩。全面实施A级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管理,落实“一米线”防控要求。   三、加强旅游活动管理,开展跨省旅游业务的,对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严格实行登记报备制度,要严格核查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对没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实行“落地即检”,核酸检测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自由有序活动。要严格执行旅游目的地防控政策,确保疫情不通过文旅行业传播。   四、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会同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形成合力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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