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28号),我局将于2022年7月7日起受理纾困政策-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5日17:00)尽快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我局将按要求进行受理审核。   二、请已按《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提前受理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通知》要求申报了1-4月份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企业继续进行项目申报,并同步提交2022年1-6月份企业财务报表。   三、请各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14日17:00)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行申报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版)
  2.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批发零售及餐饮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线上申报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7月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