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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湛府办〔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目录

  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成效(5)
  (一)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不断完善(5)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7)
  (三)突发事件得到了科学高效应对处置(7)
  (四)应急联动机制大应急理念得到了凸显(8)
  (五)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9)
  (六)应急平台建设得到了有效推进(9)
  (七)基层应急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10)
  二、“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及有利条件(10)
  (一)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10)
  (二)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11)
  (三)建设的有利条件(12)
  三、“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的总体思路(13)
  (一)指导思想(13)
  (二)基本原则(13)
  (三)发展目标(13)
  四、主要任务(16)
  (一)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17)
  (二)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21)
  (三)应急处置体系建设(24)
  (四)应急善后保障体系建设(26)
  (五)基层应急能力体系建设(27)
  (六)宣教培训体系建设(29)
  (七)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32)
  (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33)
  (九)应急文化和应急产业体系建设(34)
  五、重点建设项目(34)
  (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35)
  (二)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平台工程(35)
  (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程(35)
  (四)应急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工程(36)
  (五)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36)
  (六)应急管理示范建设工程(36)
  (七)粤西海上应急决策及指挥中心工程(37)
  (八)海洋污染防控中心工程(37)
  六、保障措施(38)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38)
  (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38)
  (三)制订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措施(38)
  (四)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和建设(39)
  (五)强化科技开发和应急合作交流(39)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40)
  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各级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粤府〔2011〕112号)、《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湛府〔2011〕2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打基础、着眼长远、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要求,科学谋划,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能力显著增强。
  (一)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不断完善
  我市不断完善“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1.成立了市、县(市、区)应急委和应急办。市应急委于2006年8月5日成立,经多次调整、充实,由市长任主任,由市委部分常委和市政府所有副市长任副主任。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办于2007年9月4日成立,并配置工作人员16名。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应急办和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2.成立了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和建立了专家库。市政府于2008年4月13日成立了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并建立了专家库,并于同年11月增加了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75名、专家库成员142名,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心理干预、综合管理6大类,设专家组组长1名、副组长9名。建立和推行了行业专家和行政专家共同参与的科学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决策机制。
  3.建立了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运行机制。一是统一了指挥机制。我市各类突发事件归口市应急委、专项指挥部决策指挥和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物资统一由市应急委、专项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调派,提高了我市处置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健全了信息报送机制。市政府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担负市政府应急值守和市政府值班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也基本建立起专门值班室,设立专线电话,制定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值班,确保了值班信息畅通。我市制订了《湛江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办法》、《市政府应急办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有效推进突发事件信息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三是建立了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了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制订了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
  制订实施了《湛江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全市共制定市级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0个、市级部门应急预案139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140个。各县(市、区)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并实施了本级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1282个。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也逐步健全。全市已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实操性,提高了各级政府和应急队伍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2007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55次,县级、企事业单位各项应急预案演练250次。特别是2010年我市成功地举办了湛江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地震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得到国家地震局、省地震局领导和兄弟城市的高度评价。
  (三)突发事件得到了科学高效应对处置
  1.建立了一批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我市已建立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9支,镇街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1支、队员3005人;非专业应急队伍936支、队员44500人。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市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有序高效抢险救灾,有力地保障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大了财政投入和物资设施配备。市财政累计投入约400多万元用于卫生部门疫情处理;投入200多万元重点加强了市、县两级防台风预报系统、三防预警系统以及三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增强了抗洪防灾能力;投入6000多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公安、消防、应急部门应急装备建设及更新维护,全市公安消防部队配备了消防车50多辆(其中特种消防车10多辆)、特种器材6大类3000多件;市政府应急办配备了应急箱60个和其他设备一批,提高了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建成市人民防空地下指挥所和地面指挥中心,建成市应急避护场所128处和市区人防工程总面积70多万平方米,提高全市人民应急避护和防空应急能力。
  3.科学高效应对处置了一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领导靠前指挥,部门协作配合,确保了突发事件得到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置。全市科学应对处置了2007年“8·11”特大洪灾,2008年“1·7”渝湛高速公路遂溪县洋青路段特大交通事故、“1·25”寒灾,2009年5月吴川市美籍华人和麻章区墨西哥籍华人分别从外国甲流重灾区回乡事件,2010年台风“灿都”及2011年台风“纳莎”等一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应急联动机制大应急理念得到了凸显
  市政府于2009年8月18日牵头与茂名市、阳江市政府签订了《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应急联动框架协议》。2011年4月,又分别与海口市、玉林市、北海市签订了《应急联动框架协议》。我市已全部与周边城市建立起应急联动机制,在突发事件信息、应急资源、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应急演练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大应急理念得到了凸显。
  (五)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
  市政府2008年、2010年先后邀请了省地震局副局长梁干、国务院应急专家组组长闪淳昌到湛江为各级领导干部作了地震应急知识、应急知识专题讲座;2010年起又先后在暨南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举行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研修班,并举行一系列宣讲、一条街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站、宣传手册、宣传公开栏、手机短信和应急知识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宣传普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知识技能。免费印发了大量的《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分析汇编》、《湛江市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宣传资料》、《安全生产宣传月资料》、防震减灾宣传资料、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及科普教材13万多册。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通过宣教培训,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及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六)应急平台建设得到了有效推进
  市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的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有效推进市政府应急平台和数据库建设。依托市政府2号会议室现有线路和设备建设市政府应急平台,已完成信号对接工作,音、视频传输效果已达到省政府的要求。会商室装修及设备安装工作已完成,数据库录入及更新工作在进行中。
  (七)基层应急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
  从2008年起全面启动“***”工程建设以来,我市从机构、预案、队伍、宣传、信息、排查、保障、培训、演练和联动建设等方面入手,建设了一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建设示范点。对突发事件做到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面临形势、存在问题及有利条件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科学发展、后发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既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公众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强,这对应急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
  1.自然灾害进入多发频发期。台风、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时空分布出现新变化;特大洪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发生的可能性加大;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2.事故灾难防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很突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基础设施与生命线工程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增大。危险化学品泄漏、水上溢油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严峻,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增多。
  3.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难度增大。受气候、生态环境、地理位置、人流物流量大等因素的影响,原发性或输入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我市发生的风险较高,极易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情存在暴发或传入的较大可能。引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风险依然存在,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任务重,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责任大。
  4.社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冲突错综复杂,演变为突发事件的不可预测因素日益增多。我市是老地级市,且流动人口多,社会矛盾多发,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增加,社会管理任务重、压力大,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日益严峻,舆情监控与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对社会造成的负面效应日益增加。
  (二)应急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基层应急能力总体薄弱。部分桥梁、隧道、堤防、水库等基础设施及生命线工程抗损毁能力弱;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设防水平较低。
  2.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不强。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尚不完善,各地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密切协作的机制有待强化,导致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时难以快速形成合力,各类救灾要素难以有机整合。
  3.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大型和特种专业装备缺乏,培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核生化应急救援、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反恐处突等队伍力量亟待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布局不够合理,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管理体系亟待加强。
  4.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尚需提高。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较低,专业领域志愿者发展不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尚需完善。
  (三)建设的有利条件
  1.国家法定要求。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为应急体系建设创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
  2.公众期望。由于我市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应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公众对应急管理宣教培训、风险隐患排查、领导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等方面工作期望值较高,希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3.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提高,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为各类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建设和各种基础设施等整个应急体系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三、“十二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科学应对、夯实基础,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和解决共性问题,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公共安全形势的综合能力,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动五年崛起,加快建设幸福湛江、美丽湛江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合理布局。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本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有效整合辖区内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远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与湛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湛江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重大基础设施抗灾、城乡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等综合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灾后重建科学有序,能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巨灾,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2.分类目标
  监测预警能力:监测网络与预测通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内,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减小到100公里以内;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和加强预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海啸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基本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快速反应的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体系,逐步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立体化的水上溢油监视监控系统;大江大河干流和大型水库洪水预报预见期提前24小时,准确率达到90%;森林火灾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0%;高危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提高到90%以上,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报告实现县级全覆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8%;水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90%;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较大以上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90%以上。预警信息公众有效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对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创造条件建设覆盖湛江辖区海域的船舶污染卫星遥感监视系统,配置航空遥感监视系统和溢油监视系统、水上移动雷达溢油监视设施。建设和完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舶远距离自动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和全天候电视监控系统CCTV四大安全监管系统。构建湛江“两防一救”海上综合应急管理体系。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3%以上。各级应急志愿者队伍成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反恐突击、处突维稳力量进一步加强。
  应急保障能力:建成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通信保障和应急平台体系。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灾后24小时第一批次异地应急储备物资可运抵灾区集结点;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骨干力量具有异地72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市应急通信网络实现乡镇(街道)以上全覆盖;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种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图像等信息确保2小时内报送到市政府应急平台。
  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城乡生产生活设施的抗灾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得到加强。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中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住院楼,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和重要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抗震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的城乡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纳入各级城乡规划,大中城市按照标准建成能够承载1/3以上常住人口的应急避护场所;大江大河和大型水库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成;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居民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经过培训合格的应急救护员达到3万人。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按照应急管理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围绕“一案三制”建设主线,突出预防为主理念,发挥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重点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应急善后保障体系、基层应急能力体系等9个方面的建设。
  (一)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一案三制”建设、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刚性要求,提出量化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加强应急管理的执法监督,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深化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订和完善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市专项应急预案、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备案、修订、宣教培训等管理工作。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做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市、县级政府分别负责较大以上、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事发地县级政府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强化应急演练。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重点推进桌面演练和“双盲”演练,做到科学演练、全员演练、综合演练相结合,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考核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规划、组织、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重点开展防汛抗旱、公安消防、森林防火、医疗救治、水上搜救、反恐指挥、道路交通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等综合或专项演练,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4.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继续推进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等优势队伍组建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应急救援的覆盖面。制订完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认定标准和程序,根据需要确定一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配合驻湛部队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建设,强化公安、消防、武警和军队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专家重大事件决策、咨询和处理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总工会、高等院校、基层社区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应急志愿者队伍和医疗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每万人中拥有100名应急志愿者,发挥他们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一调度机制。
  5.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统筹规划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完善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逐步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和信息共享。
  6.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尽快开展完善城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专项规划,以城市、乡镇为重点,按照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求设置应急避护场所,基本满足市民疏散避护需要。在城市广场、成块绿地、市区公园、学校操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市区及各县(市)按照有关规划和相关标准,每年建设1-2处功能齐全的应急避护场所,合理布局各个场所的紧急疏散路径,规范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标准,设立疏散指向标识,进行维护和规范化管理。制订疏散安置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
  7.加强交通应急保障机制建设。建立突发事件紧急交通运输协调机制,制定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构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立体化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依法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与骨干运输企业签订紧急运输保障协议,规范运输工具征用行为。加强应急车道建设管理,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区域临时通行和临时限制机制,缩短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时间。健全城市交通大范围严重拥堵缓解与应急机制。加强重要公路、铁路交通枢纽监控、道路清障及修复能力建设,强化交通运输应急保障。
  8.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和各专项指挥部之间的通信网络,推动建立健全跨网络、跨行业、跨部门的应急协调机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流程,深化部门间的应急协调、协同与协作,有效响应并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优化整合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应急通信系统互通,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部门、多手段的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综合支撑体系,推进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重点单位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互联与信息共享。加强公众通信网的安全监管,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补充完善现有应急机动通信装备,确保事发现场应急通信畅通。
  9.完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应急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大各级政府对应急体系发展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足额到位;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拨付应急和救助经费;对参与应急物资储备企业和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的企业,合理安排一定的储备资金和生产资金予以支持;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建立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管理经费具有稳定明确的来源、严格规范的管理和节约高效的使用;逐步提高应急管理科技研究经费投入,重视和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的科技开发与基础研究,依靠各种科研力量,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
  10.提升海上应急准备能力。争取上级有关专项资金,建成湛江VTS系统、湛江海事监管基地、湛江溢油应急设备库、LRIT系统及粤西海上搜救综合基地、港口应急设备库、湛江海事琼州海峡决策指挥中心;建设粤西海上应急决策与指挥中心工程、琼州海峡北岸海事监管基地、雷州西岸2个雷达站(新建)。建造80米级巡逻船1艘、40米级巡逻船1艘、20米级高速巡逻船2艘,多功能清污船1艘、无人飞机2架。加强防污系统建设,加强水上防污染演练,保障湛江内港港区一次溢油清除能力达到2200吨,并对湛江港主要运输危化品具有一定的处理能力。
  (二)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和保护。
  1.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部门和专业技术队伍作用,重点抓好气象、地质、安全生产、海洋、环境、卫生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风险普查和评估工作。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行政决策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的风险分析制度。建立依托相关科研机构、专家团体和企业的第三方专业化风险评估机制。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增加监测点密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系统,进一步健全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三防、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重大植物疫情等自然灾害监控监测预警系统,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体系,提升气象预报和气候预测的准确率。加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重金属等污染源特征污染物、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等方面的监测。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及预警预报系统。按照“一网多用、填平补齐”的原则,整合现有监测信息资源,完善、拓展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化预测预警功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重点加强对潜在生物性与化学性危险源的监测。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夯实动物疫情和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基础,加强对人畜共患疾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能力建设,及早发现疫情隐患。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强化防堵外疫能力。强化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重要公共场所、重大公共活动实行实时监测。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和稳定信息收集、分析与综合研判机制,逐步实现预警信息沟通共享。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3.加强预警系统建设。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资源,建设全市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集成汇总、科学评估、综合研判和快速发布等功能。加强跨行业应急预警合作和数据共享,共同提升我市应急预警技术水平。统筹考虑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需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代通讯设备等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加强预警响应能力建设,规范和细化各类预警响应措施与协调联动机制。
  4.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管理体系建设。准确、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精确性。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网络,构建覆盖面广、灵敏度高、运行协调的信息网络,形成完善的信息报送机制。对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建立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推进基层突发事件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季度形势分析会、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定时约谈等制度,强化突发事件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空中直升机和海上搜救、救援能力建设,构建“陆海空地下四位一体、专业力量承担主力、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格局。
  1.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加强对应急决策理论、方法和支撑技术的研究及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的分析、模拟和评估,及时研判突发事件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动态快速生成突发事件态势分析报告和应急处置方案。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健全“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调协和分工,建立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明确现场指挥决策、处置救援和应急保障主体。理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现场指挥部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划分,建立、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现场区域划分、疏导控制、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机制,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加强移动或临时现场指挥场所建设,确保现场指挥机构及时有序运转。
  3.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强化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逐步建立各级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形成多层次的全市应急联动体系。建立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定期联席会议和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应急联络会议制度,提高应急联动能力和处置效率。与周边各市建立多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沟通和工作会商机制,及时掌握重大应急信息情况,共同开展综合防治、及时预警、协同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
  4.加强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地联合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常态化的应急指挥班子,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精干专业、运转高效的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互通和会商联络制度。加强应急指挥手段建设,形成军地互联互通、兼容保密的信息互通网络,实现军地利用网络平台传递情报信息和视频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应急行政预案和军地联合行动预案,加强与驻湛部队在防核生化、海上救援等方面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预案的协同对接和实案化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合成作战能力。
  5.加强空中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利用驻湛部队和民用空中运输资源,建***民结合、平灾结合、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救援模式;借助交通部南海救助飞行大队直升机,组建空中专业救援队伍,建成空中救援基地;制订空中救援专项应急预案,充分利用公安、海上搜救、森林防火,驻湛部队,民航空中运输资源建立节约、高效的空中运输保障机制。
  6.加强水上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海上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海上应急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海上应急新体系。在沿海水域和水网区域基本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的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提升快速巡航、救援能力。加强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水陆空应急联动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海上搜救中心指挥平台和湛江市海上污染防控和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推动海上应急决策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购置海上巡逻船、专业溢油应急船,增强海上应急处置能力。
  7.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健全市政府和市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和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实行新闻发言人轮训制度和问责制度,逐步推进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监控,建立心理干预机制,提升公众承受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 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志愿者等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加快推进全市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
  (四)应急善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建立救灾应急体制,完善应急救助协调指挥机制。健全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依托科研院所加强灾情评估。制订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恢复重建工作程序,编制灾后恢复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重点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快速抢险能力建设,为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健全灾情信息通报机制,确保灾民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发挥未受灾区域对受灾区域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作用。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计。健全社会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恢复重建。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规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改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逐步推进建立专家参与的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市、县两级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机制。建立完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心理救助机制,整合心理干预专家和社会力量,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和心理救援,及时有效地处理受灾群众的心理问题,稳定受灾群众的情绪。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加强灾害救助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救助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
  (五)基层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定位。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协调联动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强化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应急管理工作和各专项应急管理体系之间的协调,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创建活动。
  2.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乡镇(街道)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村(居)委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3.建立基层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市、县(市、区)综合应急平台、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功能。县(市、区)要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应急通信系统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视频会议、图像接入、指挥调度等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实现通信调度、视频会议、协同会商等功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建设快捷、实用的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与县(市、区)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指挥技术体系。
  (六)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着眼于未来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知识专业宣教培训工作。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
  (1)推进市、县(市、区)应急管理网站(页)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宣教服务水平。
  (2)加快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和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继续推动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中小学各个学习阶段开设相关课程,落实教材和师资,确保一定的课时。适时组织学生开展避灾疏散演练,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开展应急演练,使广大青少年增强公共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在灾害面前的自救避灾能力,减少校园突发事件发生。
  (3)各级政府建立应急机构与媒体联系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有关媒体在相关栏目、节目中刊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到2015年城镇居民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同时,依托现有电视频道资源,逐步构建公共安全电视节目播放平台,实现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援、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的全天候实时播放,提高公民的知情权。
  (4)依托现有的科技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有效提高公众预防、避险、减灾、自救、互救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
  (5)开展海啸、风暴潮、赤潮、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水生生物病害防治等海洋与渔业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海洋渔业工作人员、渔业船员、养殖人员以及其他涉渔涉海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6)重新编印湛江市《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手册》,免费发放至社区(村居)、学校和市民家庭。《手册》发放覆盖率到2013年达到全市总户数的15%,到2015年达到30%以上。
  (7)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网站,经常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干预的业务培训、志愿者培训和心理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2.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系。
  (1)整合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构建规范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依托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全面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工作人员避险逃生与应急救护的知识和技能。依托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强化本市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储备库,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专业保障。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开发典型案例教学、突发事件现场教学、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的系列课程,继续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等宣教材料。积极推进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应急管理领域的市内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各级党校和委托有关高校,对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公共安全形势教育和应急管理政策学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
  (2)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所有工作人员的轮训,提高各级各类应急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抓好各类专业、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危险岗位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危险岗位职工的危险意识、操作规范和自救互救技能。
  (4)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并予以落实,将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覆盖率提高到 80%以上;各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门的业务培训。
  (5)建立出境人员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制度。在出境旅游团队开展适当方式的应急知识教育,由旅游部门抽检考核;2013年起因公出境人员外事教育培训中加入应急知识内容,由外事部门组织进行。
  (6)依托现有培训设施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震救援、风暴潮和海啸救援、公安消防、森林防火、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援、铁路救援、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培训与演练。逐步建立应急救援和应急志愿服务资质认证与考核制度,提升应急救援与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7)加强应急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储备库,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师资保障。
  (七)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
  1.开展重要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和关键资源安全评估。加强对供排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和学校、医院、宿舍以及监狱、劳教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堤防等基础设施抗御地震、洪水、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极端气象灾害和事故灾难能力的系统评估和鉴定,建立完善重要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对水资源、电力、成品油、燃气等关键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建立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2.提升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安全水平。健全并落实地面公交、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等重要市政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营中的安全标准,逐步推动业务可持续管理理念的应用。开展老旧地下管线优化改造工程,健全地下管线等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责任体系。对基础设施分类制订抗震加固政造计划,实施建筑抗震加固工程。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组织实施改移、搬迁避让、治理等工程。加强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构建资源和设施“双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大力推动人口密集区、经济集中区等重要防护区域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3.完善并实施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计划。完善水、电、气、交通通信、成品油和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应急保障预案,增强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划和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善生活必需品及粮油市场监测预警、政府储备和应急投放网络体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结合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切实加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1.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市应急指挥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整合市、县(市、区)各层级、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护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备、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
  2.全面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设。结合公共安全监管的实际需求,推进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全市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3.发展公共安全科技。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重建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加强对公共安全核心技术突破、技术系统集成和重大装备研发的科技支撑,提升公共安全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培育和发展公共安全科技。
  (九)应急文化和应急产业体系建设
  1.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制作影视作品等途径,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强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共同营造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编制应急产业指导目录,研究制订应急产品技术标准。以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和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领域为重点,鼓励企业对现有产品开展满足应急需要的适应性改进,推进重要应急工业品的规模化、专业化、系列化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应急产业聚集园区。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应急产品研发和制造,加快科技创新,制造出自主品牌的应急产品,培育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应急产品和产业。
  3.做好相关研究、开发工作。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机构开展公共安全技术理论研究和社会公众心理与舆情监测、引导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并逐步形成产业化,推动产生一批应急产业企业。   五、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重点抓好8项综合性、全局性建设项目。
  (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
  依托市气象局现有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推进建设全市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加强县级基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形成市、县两级相互衔接、规范统一、覆盖全市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探索建设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程序;依托广电系统和无线网络资源,建设全市应急广播系统,进一步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发布覆盖范围,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实现预警信息发布的全方位、广覆盖。
  (二)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平台工程
  充分借鉴省应急平台建设(一期工程)成果,建设我市市、县(市、区)、市有关单位、驻湛有关单位应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案例畅通、统一指挥、辅助决策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加强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培训工作,完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培训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提高各级应急平台管理、使用、维护人员的能力,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
  (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壮大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强化基干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类、应急保障类、个人防护类等装备,重点配备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等大型装备、特种设备及器材,包括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救火设备,空中救援直升机,救灾、地震、森林防火、抗洪抢险、重大植物疫情、交通、危化、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食品安全、信息安全、反恐、环保等领域应急指挥、通信、运输和救援车辆,以及核生化、环保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设备。
  (四)应急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工程
  采取政府统一采购,专业部门负责维护的方式,购置专用应急设备,包括应急救援中使用的交通工具,生物、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设备,以及备用通信网络设施等。建设本市动物防疫需要的疫苗贮藏冷冻储备库,确保疫苗贮藏质量,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建设,更新专业队伍的技术装备。建设市救灾物资供应网络和救灾储备仓库,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和储备加工中心等粮食应急保障设施,以及其他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加快粤西海上搜救综合基地、港口应急设备库的建设。
  (五)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
  基本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急避护场所体系。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应急疏散和应急避护场所的分布,统筹安排应急避护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应急避护场所按照规划的面积标准、人均用地指标、场所用地设置要求、服务半径等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应急物资,设置相关标识。
  (六)应急管理示范建设工程
  出台《湛江市实施〈广东省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标准(试行)〉实施办法》,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2个应急管理示范区,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各地、各有关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七)粤西海上应急决策及指挥中心工程
  按具备粤西海域“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搜救体系的目标建设。建设业务用房、指挥决策平台、监控子系统、信息中心等,完善粤西海上搜寻救助、湛江港污染防控、湛江港防抗热带气旋等应急协调指挥、航海通信和信息采集、海上交通动态管理、船员考试评估等主要功能,履行粤西海上“两防一救”等方面的协调指挥职责。以加强粤西辖区重点水域的有效监控,最大限度地降低粤西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船舶航行更加安全,搜救行动更加快速、及时、有效,更有利于快速控制和清除海上溢油污染,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损害,保护好海洋资源,确保粤西地区海洋环境安全乃至水运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八)海洋污染防控中心工程
  按具备“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监控及应急处置体系的目标建设,包括建设1个应急中心、5个设备库(东海岛港区、霞山港区、调顺港区、海东新区、徐闻港区)、4支专业队伍(3家清污单位及1家政府企业队伍、志愿者队伍)、信息系统(日常监控、信息收集、信息评估及应急指挥)及专业设备设施(专业清污船及大型应急设备),将其建设成为应对粤西区域海洋污染的指挥和决策中心,实现对南海和北部湾的有效支撑和保障。按照规划要求,该中心“十二五”期间达到1000吨处理能力目标,实现应急赶赴时间港区内30分钟到达,港区外90分钟到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健全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及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及专家组的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应急管理的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应急管理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要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多发重发地区和领域倾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财政预算制度,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金融业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制订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认真落实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完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办法。
  (四)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和建设
  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各种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工作队伍。加强应急管理人才储备机制建设,整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的资源,建立应急管理人才储备的综合培养模式。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大力加强应急委及各专项指挥机构专家组建设,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科建设和应急管理国民教育。
  (五)强化科技开发和应急合作交流
  逐步提高应急管理科技研究经费投入,政策措施上予以积极扶持。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开发与研究,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研究,培育建立应急管理第三方专业支撑机构,加强相关科研机构建设,依靠各种科研力量,组织、支持各方面专家在应急相关领域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同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的合作与交流,认真学习和借鉴全国、全省和有关市有关灾害预防、紧急处置等应急管理的模式和经验,不断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六)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
  本规划是统筹和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市级专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进度安排,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基地、平台等建成后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牵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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