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直考区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申请考试退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 公布日期:2022.10.24
- 施行日期:2022.10.2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福建省直考区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申请考试退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申请考试退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2〕17号),省直考区现就考试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省直考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已于2022年9月3日举行,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提交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申请书一份。 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一份(如:解除隔离证明)。
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以免影响退费申请受理,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退费等申请。 咨询电话:0591-87097038
附件:申请书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申 请 书
本人于2022年 月 日至 月 日因 原因,无法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符合“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条件,特申请退还相关考试报名费,并将2021年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特此申请。
申 请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