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传染病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传染病宣传工作的通知
(皖教内电〔2011〕11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省直主要新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春夏期间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传染病宣传工作,维护青少年儿童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心重视青少年儿童安全成长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爱青少年儿童安全成长的良好氛围。
2、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好自身职责,进一步强化社会、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3、大力宣传普及包括预防溺水、预防传染病知识在内的各种安全知识,着力增强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救护意识;宣传各地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传染病“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
4、大力宣传“学生暑期安全大家访”活动,宣传广大教师在暑假期间放弃休息,上门入户对学生及其家长宣传预防溺水、预防传染病等安全知识,充分体现人民教师责任和义务的事迹;宣传广大学生和家长,特别是农村学生和家长对“学生暑期安全大家访”活动的热烈欢迎;宣传“学生暑期安全大家访”活动取得的良好成效。 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暑假前,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知识以及各类学校开展“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如:平日天天讲,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安全教育;节假日反复讲,五一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等节假日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和传染病专题教育课;开一次主题班(队)会;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幅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一封信;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在重要节点给家长发一条短信;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和传染病教育作业;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传染病宣传册页。
第二阶段:暑假期间,重点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教育。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和公益广告、播出滚动字幕,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做到“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独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戏水玩耍”,从而自觉远离危险,尽可能地避免悲剧的发生。广泛宣传“学生暑期安全大家访”活动。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结合不同时间段和各地实际确定宣传报道的重点和密度,既保持宣传报道的连续性,又形成集中宣传的强势。要加强部门合作,共同做好青少年儿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适应青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采用灵活多样、新颖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独特优势,同时综合运用标语、横幅、墙报、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手册、图片展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相关宣传口号、滚动字幕、公益广告、宣传专题片可从安徽教育网学校安全栏目(http://anquan.ahedu.gov.cn/)直接下载,也可与省委教育工委思政处联系,联系人:吴启元,联系电话:0551-2831821。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1年5月10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