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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农牧局:
  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十分复杂,疫情发生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发生传入风险,切实做好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布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动防指发〔202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0〕219号)要求,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防控形势和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压实部门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动物疫情平稳,保障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全面做好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工作
  各地要力争在12月中旬完成全部免疫计划,做到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按照监测计划持续推进免疫效果评价,对不合格的地区和新增动物要及时补免。要毫不松懈抓好疫情监测,提高疫情预警能力。切实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排查,调动基层防疫员积极性,实施疫情排查网格化管理,发生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持续加大动物检疫调运监管力度
  各地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定和检疫规程,要求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和落地报告主体责任。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官方兽医要严格实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行为。各地要落实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通过指定通道和设立的临时检查站卡,严格对过往运输动物的车辆,特别是跨省调运车辆进行检查、消毒、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输入自治区境内的动物、动物产品。要强化调运车辆备案管理,规范实施装载前卸载后清洗消毒。要加大违法违规调运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四、深入开展消毒灭源环境净化工作
  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对重点区域、环节、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指导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科学规范实施环境消毒,加强饲养管理,完善生物安全措施,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五、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
  各地要充分总结今年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六、有关要求
  各地要迅速行动,克服困难,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保证每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动物疫病防控实效。市农牧局将组织人员从12月9日起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见附件),督查结果将视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持续跟进各地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1.督查组人员及地区名单
  2.督查提纲
2020年12月7日

  附件1
督查组人员及地区名单

  第一组
  组 长:梅 花 市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周 渊 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侯轶暾 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副科级干部
  王瑞龙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科员
  地 区:和林县、清水河县、赛罕区、新城区
  第二组
  组 长:巴开明 市农牧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韩引刚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刘双翼 市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副主任
  云孟克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科员
  地 区:土左旗、托县、武川县、回民区、玉泉区
  附件2
督查提纲

  1.2020年国家、自治区、市级和旗县动物防疫经费落实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基层防疫员补助发放情况等;
  2.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网格化排查实施情况,指定通道及临时检查站运作情况,运输车辆备案及清洗消毒执行情况;
  3.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及补免工作开展情况;
  4.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牛结节性皮肤病排查情况;
  5.动物检疫调运监管情况,包括产地检疫情况、屠宰检疫情况、落地报告情况、流通环节监管、违法案件查办情况等;
  6.消毒灭源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7.属地责任落实及联防联控机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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