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2022年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考试公告
- 制定机关: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2.11.16
- 施行日期:2022.11.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计量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2022年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考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笔试
(一)时间
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因疫情防控要求,现场需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参加考试人员8:00前到场。
(二)参加人员
2022年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高级职称评审,且网上申报材料已被评委会接收的人员。2020年、2021年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不再参加考试。
(三)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楼。 面试
(一)时间
2022年11月19日下午2:30。参加面试人员2:00前到场抽签。
(二)参加人员
2022年破格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且网上申报材料已被评委会接收的人员。
(三)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楼。 有关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楼305室,电话:0551-63356455。
2.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凡考试前7日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或考试前10日有境外旅居史的;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不得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期间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