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金融办: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支持和保障,全力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一思想认识。全省金融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感,迅速建立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各项金融服务保障工作。要加强工作协同,认真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和当地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的沟通衔接,搞好协调服务,及时调度情况,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具体问题,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市州金融办要协调辖内金融机构发挥行业优势,主动配合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整体要求,合理安排经营网点和服务时段,提供及时有效服务。要督促辖内机构加强营业场地、服务设施面上排查,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备设施,定期对经营场地、营业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同时,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引导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积极应对、科学防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防控要求,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政令畅通,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各市州金融办要协调辖内金融机构结合实际情况,重点保障病人家属、医务、疾控、安保、科研人员以及应急项目建设、物品采购等个性化资金需求和金融服务,全力为抗击疫情一线的医护、救治、防控等行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自助设备等电子渠道畅通,确保疫情防控期基础金融服务得到有效保障。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功能,积极做好疫情一线保险保障,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和举措,及时为受疫情影响的医护工作者、病患人员提供优良快捷的保险服务。 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各市州金融办要协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对直接担负疫情防控工作的生产、储备、物流企业的合理信贷申请,安排专人专班,加快授信审批,坚持特事特办,有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督促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监控资金汇划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捐赠款和汇款等,及时结算支付。协调辖内保险机构对疫情区域和有疫情影响的人员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提供24小时报案受理服务,切实简化程序,开展优先理赔。针对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事项,创造条件实行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取消医疗范围限制、取消等待期限制等措施,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 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市州金融办要协调辖内金融机构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和企业的支持力度。采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免收相关手续费等方式,降低疫区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金融服务成本。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采取展期续贷、降低利率等措施,满足其资金需求。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盘活存量,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特此通知。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