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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珠海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的通知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年珠海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的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计划今年上半年举办的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暂停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和《珠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有关要求,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有序恢复举办2022年珠海市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球、武术、马术、体操、花样滑冰、棒垒球、击剑、帆船帆板,时间安排在11月-12月。
  现将规则总则、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各单项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珠海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规程总则
  2:2022年珠海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3:2022年各单项竞赛规程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2022年珠海市“中国体育彩票杯”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协办单位
  珠海市体育总会   四、支持单位
  珠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
  珠海市体育中心   五、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22年11月至12月
  (二)地点: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珠海市体育中心及相关比赛场地   六、竞赛项目
  以落实国家奥运争光计划为目标,项目设置坚持两个原则:第一,在奥运会和省运会比赛项目内选取适合我市开展的优势、传统项目以及我市今后规划发展的重点项目;第二,检验我市现有项目的竞技水平和推动我市重点布局项目的普及和训练网络体系建设。
  项目(15项):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球、武术、马术、体操、花样滑冰、棒垒球、击剑、帆船帆板、   七、参赛单位
  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新区、鹤州新区筹备区根据各单项竞赛规程以区为单位经比赛选拔或选派每个单项1-5所辖区内的学校或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或协会)代表所在区参赛,市级体育传统校不占各区名额,以上参赛单位所获成绩计入各所在区。除代表各区参赛的学校或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或协会)外,其他各学校或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或协会)亦可组队参赛,所获成绩不计入所在区,具体参赛单位的数量将根据各单项规程进行限定。市体校亦可单独参赛,但成绩不参与各区排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所辖区内的学校或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或协会)可组队参赛,所获成绩不参与区排名。   八、运动员资格
  (一)必须拥有珠海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区报名参赛。
  (二)拥有珠海学籍的港澳和外籍在校中小学生可凭港澳居民身份证或外籍证明代表学籍所在区报名参赛。
  (三)拥有珠海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可代表所在学校或各级体育社会体育组织报名参加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五)各单项(接力项目除外)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运动员,如代表珠海市参加省以上比赛,可在广东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系统注册。   九、参赛办法
  (一)市区各学校或体育社会组织都可报名参赛,具体参赛规模根据各单项规程要求设定。
  (二)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出示参赛证参赛。资格审查需提供:运动员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外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派出所证明和户口簿等)、盖了学籍所在学校章的学籍卡(纸质版)原件、体检合格证明(盖章)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各项目各组别参赛人数和运动员参赛年龄,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市体校从本市正式吸收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服装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区级以上(含区级)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开具区级以上(含区级)医务部门的证明;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前向大会提交保险凭证复印件;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如未能提供该三项凭证者,不予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体育协会制定的竞赛规则。
  (二)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如单项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规定为准。
  (三)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若报名参赛单位不足2个(市体校项目除外)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参赛人数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比赛。
  (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五)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调派。   十一、奖项设置、录取奖励名次、计分办法
  (一)区团体总分奖
  区团体总分为代表各区参赛的各项目各年龄组别单项成绩总分之和,奖励区团体总分前五名。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前五名颁发奖杯。
  (二)单项区团体总分奖
  单项区团体总分为代表各区参赛的各代表队各年龄组别单项成绩总分之和,奖励单项团体总分前五名,不足录取名额的,如数录取。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前三名颁发奖杯,四至五名颁发奖匾。篮球、足球不设团体总分奖。
  (三)单项学校代表队团体总分:为学校代表队各单项成绩总分之和。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不足录取名额的,如数录取。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获得四至八名的队伍分别颁发牌匾。
  (四)单项社会团体代表队团体总分:为各社会团体代表队各单项成绩总分之和。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不足录取名额的,如数录取。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名次并列。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获得四至八名的队伍分别颁发牌匾。
  (五)单项奖
  各单项(含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不足录取名额的,如数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六)体育道德风尚奖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体育认知和文化素养,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观众,当文明运动员,保持良好的赛场秩序,设立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对象为参加2022年珠海市“中国体育彩票杯”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的各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的评选比例原则上按3:1进行,按男、女队分别进行评选。
  (七)优秀教练员奖
  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的团体总分前六名和篮球、足球(5人制)各组别前六名的教练员获得优秀教练员奖并颁发证书。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
  由竞赛委员会按裁判员总数15%评选。
  (九)各项目计分办法
  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0号乐禾体创园201室,联系人:甄小丹老师,电话:13138118096。
  (二)各单项具体报名,根据各项目日期,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三、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
  (一)各区(校)或社会体育组织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发生。参赛个人及组队单位请填写并提交《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承诺书》。
  (二)各代表团对运动员资格、年龄提出异议,需遵循“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报赛事组委会受理,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赛事组委会对违纪、违规运动队(员)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决定。
  (三)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员),将依据《全囯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冒名顶替、虚报年龄等弄虚作假的代表团,经赛事组委会查实后将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四)运动员资格审核
  赛前,赛事组委会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投诉,并将随时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如果运动员情况资料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赛中、赛后,赛事组委会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但对申诉实行赛后处理。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同时交1000元申诉费。赛中、赛后申诉如属实则取消该运动队(员)比赛成绩、名次,并按照实际情况对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进行处理,其他运动队(员)所获奖名次不变。
  (五)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反兴奋剂工作各项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参赛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和其他违禁药品。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停赛罢赛、扰乱赛场等违反赛风赛纪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十四、参赛经费
  各代表队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五、比赛补充通知、成绩公示
  相关信息请上网站(http://wgltj.zhuhai.gov.cn/)自行查阅。   十六、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2年珠海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审慎、安全、有序推进2022年珠海市青少年儿童体育年度锦标赛的开展,制定以下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各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具体赛事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审慎有序推进。
  (三)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防控措施
  (一)加强筹备工作。要科学评估赛场条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竞赛规程、活动方案,根据疫情变化,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预案,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体温检测设备、医疗点和隔离观察区的正常运行,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防控责任,主办单位加大活动的赛前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和赛事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强化组织实施。严格控制人员规模,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设备,维持现场的安全和有序。设置隔离观察区,配备医疗人员、医疗设备和救护车,并确保与当地疾控部门、医院的联系畅通。
  (四)落实人员管理。对活动工作人员、参加人员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实名登记、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参加活动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症状、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不得入场。
  (五)科学佩戴口罩。根据我市口罩佩戴指引,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应配备口罩,以备不时之需。入场和运动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无需佩戴口罩。
  (六)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室内场馆比赛,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七)做好清洁消毒。在活动开始前及场次间隙,做好公共区域(包括门把手、电梯按钮、卫生间等)及体育器材的预防性消毒和定期清洁,入口处应配备酒精洗手液和卫生设施。
  (八)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倡导科学防控,科学健身理念。   三、应急处置方案
  (一)明确疫情防控职责。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单位要健全完善常态化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二)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有人员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就近就医。
  (三)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活动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四)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始终严格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防控部门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
  (五)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应急处理。密切关注活动期间复杂天气变化,视情合理调整时间、场地和内容;加强活动环境管理,做到安全巡查全覆盖,防止打架斗殴、火灾、触电、溺水等事件发生,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体育赛事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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