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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邯郸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强戒所、机关各处(室)、市直公证处、律师协会:
  根据近期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措施。按照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所属工作人员疫苗接种要实现应接尽接,有禁忌症人员要按要求向所属社区报备,经专家组会诊评估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全面系统排查四类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7月10日以来有南京禄口机场经停史人员;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邯返邯人员;从发现确诊病例县(市、区)来邯返邯人员,严格按要求纳入管控范围,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坚持“必要再出行,离邯必报告,批准才出行”,动态精准掌握干警职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年休假、病假、事假和假日公休期间离邯的必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做到防护规范,行程清晰,报告及时。   四、鼓励“预约办、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各窗口单位要公开公示预约电话,配齐接听人员,完善预约办理规范。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办事,做到公众宣传到位、网上办事业务培训到位、技术保障到位。   五、各单位及300平米以上办公场所要及时安装人脸识别红外测温设备,严格落实人员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储备充足必要的防疫物资。
邯郸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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